如何辨别假的藍寶石?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網購五千餘元的“天然海藍寶石”手镯,收貨後被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鑒定與宣傳不符——為注膠“寶石”,為此石先生将網絡平台和商家訴至法院,退還貨款并賠償三倍損失16200元北京市通州法院今日(7月22日)通報,經審理判決支持原告向商家三倍索賠的訴訟請求,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如何辨别假的藍寶石?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網購五千餘元的“天然海藍寶石”手镯,收貨後被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鑒定與宣傳不符——為注膠“寶石”,為此石先生将網絡平台和商家訴至法院,退還貨款并賠償三倍損失16200元。北京市通州法院今日(7月22日)通報,經審理判決支持原告向商家三倍索賠的訴訟請求。
網購天然寶石被鑒定為注膠寶石
石先生說,2017年12月28日,他購買了一隻海藍寶石手镯,支付了5400元。該店鋪對該商品的介紹為,産自巴西的天然海藍寶石,包邊為G18K金,品級為高優品。還出具了鑒定書。
到貨後石先生花了300元鑒定費委托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鑒定,根據該檢驗中心出具的《珠寶玉石首飾鑒定證書》,鑒定結論為18K金海藍寶石(處理)手镯,貴金屬檢測:18K金,放大檢查:氣液包體、氣泡,備注:填充處理。
認為與宣傳不符,石先生将商家所在的網絡平台和商家均訴至法院索賠。
平台和商家均辯稱不應擔責
庭審中,平台公司辯稱僅是網絡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平台公司不屬于買賣關系的交易雙方。平台公司作為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已審核了入駐商家的經營主體資質信息。綜上認為石先生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依法駁回。
商家則辯稱,出售的涉訴商品不是假的,珠寶行業有相關規定,海藍寶石允許進行處理,并非經過處理的産品就不是天然的。即使石先生陳述屬實,其購買手镯花費5400元,其中海藍寶石的價格比例為30%,18K金的價格比例是70%,故不應以全價的三倍予以賠償。
承認寶石注膠 被認定為欺詐
法庭經詢問,商家承認涉訴商品确實經過了處理,灌注了極其少量的膠,但稱國家是允許的。
法院認為,商家雖然對石先生的鑒定結論不認可,但明确表示不再重新申請鑒定,且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有相應鑒定資質,故法院對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鑒定結論予以确認。鑒于涉訴商品系“18K金海藍寶石(處理)手镯”,明顯與商家所介紹的“材質天然海藍寶石”不符,故商家的行為構成欺詐。鑒于商家在銷售涉訴商品時存在欺詐行為,故對石某要求商家退還貨款5400元并賠償損失162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鑒于平台公司已向石某提供商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且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情形,故法院對石某要求平台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李劼 校對 危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