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神會入夢嗎?睡眠是人大腦的一種生理特性(生理功能)人在睡眠時,夢(做夢與托夢)是人大腦的心理特性(心理功能),主要是指意識特性(意識功能),即“感受、思維和記憶”等功能,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生肖神會入夢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睡眠是人大腦的一種生理特性(生理功能)。人在睡眠時,夢(做夢與托夢)是人大腦的心理特性(心理功能),主要是指意識特性(意識功能),即“感受、思維和記憶”等功能。
人大腦在醒着的時候,意識到的事情,稱為“事”(顯意識);人大腦在睡着的時候,意識到的事情,稱為“夢”(潛意識)。若說到“事”,大家都不感到神秘。若說到“夢”,大家就感到神秘了。其實,二者的機理是一樣的,隻在于感受(刺激)、思維和記憶的不同,意識狀态才有所不同。
無論醒着時的“想事”,或是睡着時的“做夢與托夢”,都要經過“感受、思維(概念、判斷、推理、論證)、記憶(存貯)”這一意識程序,即意識過程。
人大腦在醒着時,感覺器官工作,刺激主要是來自于眼、耳、鼻、嘴、體等。大腦皮層的神經元都在工作,感受、思維和記憶功能處于興奮态。在興奮狀态下,意識性強,在大腦皮層中形成的象征性信息也強。因此,大腦所想事情常常較為自然,符合客觀實際。
人大腦在睡着時,感覺器官基本不用,刺激主要來自于心、肺、脾、肝、腎等,外界刺激很弱,大腦皮層的神經元都在休息,或極少部分在工作,感受、思維和記憶功能處于抑制态。在抑制狀态下,意識性弱,在大腦皮層中形成的象征性信息也弱,且往往失去自然性,離奇古怪,難以記憶。
1、做夢與托夢:
何謂“做夢”?人在睡眠時,在頭腦中不知不覺、非自願地産生了千奇百怪的影像、聲音等感知,此種感知現象稱為 “做夢”。“做夢”都是發生在快速睡眠,即發生于淺睡狀态, 在進入深度睡眠(慢速睡眠)時發生的入睡狀态,-般說來不會發生“做夢”現象,因為在這一時期大腦處于無意識狀态。
事實上,做夢可以激發出科學和藝術的靈感,例如德國化學家凱庫勒宣稱夢見一條正在吞食自己尾巴的蛇,而悟出了苯環的分子式。
何謂“托夢”?人在睡眠時,在頭腦中不知不覺地出現了親人、親戚與朋友的影像,或是他們事情的感知,此種感知現象,稱為“托夢”。
2、“做夢與托夢”的機理
“做夢”簡而言之:人在睡覺時,感覺器官基本不用,外界剌激幾乎為零,大腦皮層的剌激(感受)主要來自于内髒器官。大腦皮層的神經元大都在休息,或極少部分神經元在工作,感受、思維與記憶功能處于抑制态。在抑制狀态下,意識特性很弱,在大腦皮層中形成的象征性信息容易出錯,往往失去自然性與邏輯性,這就是做離奇古怪之夢的原因。
“托夢”簡而言之:親人、親戚和朋友們大腦皮層的心理電磁振蕩頻率容易相同或相近,平時你想我想,睡眠時你想我想你,這是能夠相互托夢的重要原因。
3、“做夢”的事例與解秘
董豐外出遊學三年後,返回了家中,可是當晚他的妻子就被害死了。因此,他妻子的哥哥便認為是董豐所害,于是就把董豐送交官府治罪。董豐含冤叫屈,堅持說妻子不是他害的。可是,兇手到底是誰?這是人命關天的大案,稍有誤差,不但對死者沒法交待,很可難再害了一條性命。
身為京兆尹司隸校衛的苻融對此案做了仔細推敲,也覺得此事有些蹊跷,于是便問董豐是否請人占蔔過。果然,董豐說他在案發前曾做夢騎馬渡河,先是從北岸到南岸,又從南岸渡回北岸,最後再從北岸回到南岸。适時,馬停在水中,任憑自己怎樣鞭打它都不肯走。他低頭往下一看,有兩日在水中,馬左一日為白色,浸水而濕;馬右一日為黑色,顯得幹燥。醒來後,他對夢中的情境記憶猶新,心中驚恐萬分,認為那肯定是不祥之兆。離奇的是,在回來那天晚上,他又重複做了同樣的夢。他找到了占筮者為他解夢。占筮者告訴他,近期他恐怕有獄訟之事,并且告誡他要“遠三枕,避三沐”。對于占筮者的話,他牢記在心,在當夜他沒有接受妻子為他準備的沐具和枕頭,但第二天起來,發現妻子卻被殺害了。
苻融聽了董豐所表述的夢象後,依據夢中“馬左而濕” ,應是左邊為水、右邊為馬,合起來即是“馮”字。“兩日”相重,又是“昌”字。所以,真正殺害董豐妻子的案犯應該是另一個男人“馮昌”了。最後斷定,殺董豐妻子的兇手是一名叫馮昌的男子。
當官府據此逮捕馮昌後,馮昌果然招認了。據真兇表述,他原來要殺害的對象隻是董豐,預定以新枕頭為标志,卻不知當晚董豐并沒有使用新枕頭,結果就誤殺了他的妻子。
解秘:人的大腦每時每刻都要發射心理電磁波,董豐妻子和馮昌當然不會例外,就将大腦中預謀殺害董豐記憶信息發射出去了,而且不隻一次。馮昌發射的心理電磁波,董豐不一定能接收到,但董豐妻子發射的心理電磁波一定能接收到,因為他們是夫妻,心理電磁波頻率相同或相近的可能性最大。妻子的心理電磁波直接進入董豐大腦,經過意識程序,董豐就做了“騎馬渡河”的夢。董豐妻子重複地挂念這一事,所以董豐就重複地做“騎馬渡河”的夢。
4、“托夢”的事例與解秘
2014年11月27日,長白山市公安局接到群衆報案,在一戶人家的柴垛邊發現一件帶血漬的男上衣,經查發現是當地一個張永成(男人)的,而這個人失蹤已有一周了,警方随即開始調查,但由于沒有線索,此案一直沒有眉目。
突然有一天,張永成的姐姐張燕趕來公安局,說弟弟昨晚托夢給她,說自己已經被害了,現在被埋在長白山鐵路南面一片灌木叢中,希望警察立即去把弟弟找出來。見多識廣的的警察這下真的為難了,怎麼能依據“亡靈托夢”來破案呢?但死者的姐姐講得非常肯定。衆警察便按死者姐姐講的路徑來到了鐵路南面,果然在鐵路邊20米處發現一片灌木叢,再細查,又發現叢中有一片沙地的土比較新鮮。于是,開始向下挖掘,在挖了近兩米後,果然發現張永成的屍體躺在那兒。再接下來,警察找到了一個叫韓志剛的真兇。原來是張永成與韓志剛都與一個叫劉曉琳的女人有暧昧關系。後者的占有欲很強,為了獨占劉曉琳,他事先在鐵路邊的灌木叢中挖好了坑,殺了張永成後,将他埋到坑中。弟弟是在長白山被害死的,而姐姐住在遼甯,至今最遠去過鎮上趕集,她怎麼就知道弟弟被害了,而且連埋屍地點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解秘:張永成被害而死,這屬于暴亡。人在暴死時,都要發射較強的靈魂電磁波。靈魂電磁波具有意識性,它可以把被害情況和埋的地方通過托夢告訴親人,姐姐當然是他的親人,他們的靈魂電磁波頻率也容易相同或相近,才有托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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