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宋薇 湯智 王然 記者 顧潇)三人通過微信銷售假冒阿迪達斯商标的“椰子鞋”,非法獲利達220萬元,最終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被判處三年五個月至三年七個月不等刑期,并被處罰金合計1020萬元。
△假冒的“椰子鞋”
2019年,揚州高郵的張先生準備給女朋友買一雙“椰子鞋”,張先生在查詢後發現,這雙鞋的售價高達數千元,一時就沒下手購買。一次浏覽微信朋友圈時,張先生發現,高郵當地一鞋店老闆打出的廣告,正是女友喜歡的那款運動鞋。張先生詢問後得知,這雙鞋售價一千元出頭,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内。在得到鞋店老闆正品的保證後,張先生購買了男女式各一雙運動鞋。
數日後,張先生收到了鞋店老闆發來的兩雙運動鞋。讓他有些郁悶的是,鞋子實際質量和朋友圈展示的效果圖相距甚遠。對比官網照片,張先生發現,這款鞋的做工很粗糙,一些地方還有線頭裸露在外,而且鞋底硬邦邦的,完全沒有廣告中宣稱的彈性十足。穿了幾天後,其中一隻鞋還出現了脫膠的問題。
△假冒的購物憑證
張先生将運動鞋拿到實體店,經鑒定發現,兩雙鞋均為仿制品。當張先生再次聯系對方試圖退貨時,發現微信已經被對方拉黑,于是立即報警。
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摸排調查。經缜密布控,成功搗毀高郵當地一處銷售窩點,當場抓獲嫌疑人黃某。民警還從倉庫内繳獲不少假冒阿迪達斯品牌運動鞋。
面對警方的詢問,黃某吐露了上線信息:“我們經微信聯系,上線在福建莆田。”警方遠赴福建省進行抓捕,在一間出租屋内,當場抓獲小輝、小祥和小敏三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扣标有adidas商标的鞋子近300雙。在鐵證面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查獲的部分假冒品牌鞋子
近日,經高郵檢察院提起公訴,高郵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查明,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小輝、小祥、小敏在莆田市某小區租用的房屋内,通過微信銷售等方式,多次以160元/雙、260元/雙、320元/雙不等的價格向黃某(已判刑)等人銷售假冒阿迪達斯品牌的椰子系列350款、500款、700款運動鞋。再由黃某等人銷售至高郵市等地。在此期間,小輝、小祥、小敏通過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鞋子,非法獲利合計22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輝、小祥、小敏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最終法院判決,小輝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小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小敏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20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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