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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确定當事人的責任。那麼,交通事故還未處理,肇事者逃逸怎麼辦?
網友咨詢: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沒有找到人,該怎麼辦啊?
福建華忠盛律師事務所楊海燕律師解答:
交通事故未處理,肇事者逃逸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刑期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如果逃逸,就可能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産或者他人财産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楊海燕律師解析: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逃逸的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處理。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将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隐藏或者遺棄,緻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按照《解釋》第六條規定應當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楊海燕律師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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