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産證上名字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兒~
這次,清晰彙總,一篇看懂!
圖片來源于網絡
單身貴族:
盡量婚前買房,用掉首房首貸,低首付高杠杆低利率低契稅。婚後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結婚前兩個人,有兩個首房首貸機會;結婚後以家庭為單位,隻有一個首房首貸機會。(首房首貸有多劃算可以自行百度)
房産證最多能寫多少名字:
購房合同上寫多少人都可以;但涉及商業貸款購房,合同就隻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公積金貸款可以夫妻共同簽訂貸款合同;想加名字的話,辦理産權證的時候,同時辦理一個共有權證,共有權證上有多少名字,房産證就可以加多少名字。(加名字也意味着繳納更多稅)
房産證最好寫多少名字:
能寫一個人的名,盡量不要寫兩個人,這樣和産證相關的辦理事務,一個人去辦就可以了。婚後的房是夫妻共同财産,誰名字都一樣(如果分割就另算)。
房産更名:
婚内房子更名,一般要在沒有抵押和債務的前提下才行,夫妻之間更名一般隻收低額工本費。
買房給父母:
房子屬于父母的産權,子女離婚不分割父母房産。
買房給孩子:
直接寫孩子名字,就不存在以後贈與或繼承的問題,萬一夫妻感情不和,也不存在分割孩子房産的問題。将來孩子要是結婚了,這房子屬于孩子的婚前個人财産,和未來的伴侶沒有任何關系。不過寫孩子名字的話,将來孩子買房就會變成二套房,增加了孩子的經濟壓力。
買房給孩子可以收回來嗎:
一般情況下,名字寫誰的,産權就歸誰所有。買房的時候可以寫個附加條件的贈與,也就是咱們出錢買房給孩子,孩子必須盡到衣食住行、生養死葬等等的某些贍養義務,如果孩子不孝,咱們就有權利可以把房子拿回來。
另外,關于夫妻共同财産和離婚房産分配,在下一篇,咱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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