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怎麼樣簽合同?昨天和前天以買方的角度說了兩個注意事項,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二手房買賣怎麼樣簽合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昨天和前天以買方的角度說了兩個注意事項
我們今天來說其他的問題
很多人賣房子的目的是為了置換,所以交易的時間就顯得非常重要
收到賣房子的錢,才有能力去買新的房子,整個交易都是一連串的,前一個垮掉,就會影響到後一個
所以今天跟大家說一下關于房屋款項如何支付的問題
在合同中,一般會把購房款拆分:定金 首付款 尾款
一、定金
一般會約定在簽訂合同後當日,由買方交付給賣方。定金起到的作用如下:若買方毀約,不想購買了,則定金全部歸賣方所有;若賣方毀約,不想賣房子了,則賣方向買方返還定金,并向買方支付定金相等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這就是定金的“雙倍罰則”。
二、首付款
各個地區對商品房首付款的比例規定不一
以作者所在的長春為例,首套房的比例為30%、二套房的比例為40%
這一點受政策影響比較強。
一般二手房交易時,在買方支付首付款後,賣方就要把房子更名過戶至買方名下了,以實現買方以房屋向銀行申請貸款的目的。
三、尾款
尾款也是房屋款項中最容易出現風險的一步
很多人會選擇以銀行貸款的方式向賣方支付尾款
但這就容易出現問題,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夠順利地獲得銀行貸款,以及獲得足額的銀行貸款,這樣相應的就會影響到賣方的權益。
所以,作為賣方,一定要對這樣的風險有所預見,在合同中明确若買方因為個人問題無法獲得貸款或足額的貸款,買方應在上述情形出現後幾日内向賣方支付尾款,否則賣方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買方應當将房屋更名過戶至賣方名下,由此産生的稅費由買方承擔。并約定若買方不按照上述約定履行,需要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買方應當向賣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0%-30%的違約金,以此來推進買方履行合同義務。
今天先跟大家聊這麼多,下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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