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藍女士反映,她開了一年的二手奔馳車,等到續保的時候才發現車子在她購買前曾被嚴重泡過水,而仔細看了當初的購車合同,她感覺自己就是被套路了。
藍女士:
以為買的是一部“天窗漏水”二手奔馳
藍女士稱,2021年3月,她通過中介小林介紹,以22.2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台2017年産原價30多萬元的二手奔馳C級車。由于和小林是朋友,藍女士隻是通過他的介紹了解車況,就完成了購買。
直到今年4月份,要給車輛續保時,藍女士才知道這輛車有問題。
藍女士搜集證據證明
二手奔馳不隻是 “天窗漏水”
在藍女士提供的這份二手車銷售合同裡,甲方是原車主,委托代理人是小林,乙方是買方藍女士,記者發現,合同裡“其他協商條款”的約定有些不一樣。
藍女士
我們日常看到這種合同,經常看到其他條款裡面寫的是“确認無泡水、無事故、無火燒之類的”,可這裡寫的是“明确該車況,并且已接受該車況”。
藍女士還向記者出示了她和朋友找小林讨說法時的錄音。
中介小林 對話 藍女士及她的朋友我說天窗漏水、地毯有拆、座椅有拆,都有講了。但是沒有說泡水。但事實上這就是這樣子啊,你查出來都是顯示泡水,你叫第三方檢測也是顯示泡水。那我如果再找個專業機構認定,認定如果是泡水,不是你說的天窗漏水,那你怎麼辦?那車主騙我啊。
第三方平台:車輛泡水嚴重
為了維權,藍女士開始搜集證據。根據她查詢到的車輛出險記錄顯示,這台車于2020年8月出過一次車損金額高達97000元的交通事故險,同期的維修曆史顯示該車為水淹車,發動機和連接的手動變速箱已拆下。
藍女士随即找了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了正式的檢測報告。檢測師表示,從車輛内部殘留的泥沙痕迹、發動機拆裝過的痕迹,以及2020年8月份的保險出險記錄和車輛維修記錄,可以判斷這輛車發生過嚴重泡水。
藍女士說,買車前她所知的車況與實際車況不符,就向小林提出要退車,小林稱隻能按市場行情以十五萬元左右的價格回收車輛。另外小林說,合同約定:買方已充分了解車況,并且接受。而藍女士認為,該條款這麼寬泛的表述,不是約定具體的車況,就是有意“坑”她。雙方最終沒能達成一緻,藍女士決定用訴訟手段解決糾紛。
律師:可訴訟要求撤銷合同賠償損失
針對此次糾紛,律師表示,合同内容存争議,建議藍女士以故意隐瞞車況,誘導簽約的名義将原車主和小林一起告上法庭,如果法院判決購車合同無效,可申請撤銷合同并賠償相關損失。
幫忙提醒
想要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務必在購車合同裡對車況進行詳細描述,盡量找有品牌的二手車行進行交易。萬一車況出了問題,才适用退一賠三這樣的懲罰性措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