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稱,深圳市某商貿公司内部發布了《關于嚴格執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要求員工每月加班時長必須達到30小時,加班到晚上20:30給予最高20元餐補。如果員工加班未達到30小時,需要向公司樂捐300元。
近日,法治網研究院了解到,針對該公司涉嫌的上述違法行為,深圳龍華區人力資源局已立案調查,待完善相關證據後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
對此,涉事公司已在公司内部群發布《關于<關于嚴格執行加班制度的公告>的情況說明》。其中提到,“提倡”加班和長期疫情影響、公司經營受阻有關,公司希望通過這一舉措在9月-12月海外電商的旺季“打一個翻身仗”,應對明年未知的市場行情。
來源: 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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