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遠的山區,一些農民會進山打野味,或為了掙取外快,或為了改善夥食。其實在農村,有很多動物是禁止捕獵的,但還有一些人在“頂風作案”。2018年,國家開始嚴查,以下這幾種常見的野味不要再打了,這幾種常見的動物不要再捕捉了,否則就是違法犯罪,輕則罰款、重則判刑,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注意了。
第一,野雞。
野雞肉營養價值豐富,羽毛可以制作工藝品,經常有農民捕捉。其實野雞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國家明确規定,不允許捕殺食用,隻有人工養殖的方可食用。
第二,野豬。
野豬肉較家豬肉香,極具營養價值,經常有人捕捉食用。而野豬還經常偷食禍害莊稼,很多農民對其恨之入骨,想盡一切辦法捕殺。現在國家已經将野豬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範圍,不允許再随意捕殺。
第三,麂子。
麂子肉價格昂貴,高達150元一斤,很多農民會上山捕捉。其實麂子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評估級别為瀕危級,國家明确規定不允許捕殺,否則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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