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對不起也管不了啥事?目前,明星代言亂象泛濫,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長期以來執法不嚴,連帶責任條款形同虛設根治明星代言亂象,應提醒明星謹慎選擇代言産品,還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讓代言明星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一句對不起也管不了啥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目前,明星代言亂象泛濫,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長期以來執法不嚴,連帶責任條款形同虛設。根治明星代言亂象,應提醒明星謹慎選擇代言産品,還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讓代言明星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近日,國内某明星代言的一款奶茶品牌“因涉及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雖然該明星方面表示已向這款奶茶品牌提出解約,但網友們并不買賬。畢竟,此事涉及的不是一支難用的口紅、一杯難喝的奶茶,而是一起涉案金額高達數億元的詐騙案。明星代言人一句道歉解約,投資者卻血本無歸,人們難免要問:代言産品涉嫌違法犯罪,代言明星一句道歉能否免責?
根據廣告法,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廣告法還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如果違反,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如果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也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代言明星不能以一句“對不起”就撇清責任,必須拿出事實依據,如自己的産品使用情況、當時的考察記錄、要求對方提供的營收、資質等信息,向監管部門證明自己盡到了核查義務。公開道歉隻是個人态度,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能逃避。
實際生活中,企業願意向明星支付不菲的代言費,并非因為明星對産品有多了解,主要是看中他們名氣大。有的消費者會認為,明星都在用這個産品,保準沒錯;也有消費者會認為,企業請得起明星,說明實力過硬;還有消費者純粹為了追星,誰請我的“愛豆”代言,我就選擇購買。
明星既然收了高額代言費,本着對自己、對消費者負責的态度,應在接代言廣告時詳盡核查。遺憾的是,有些明星隻看到經濟利益,忽視了或者根本不在意自己需要承擔的“應知”責任。
目前,明星代言亂象叢生,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長期以來執法不嚴,連帶責任條款形同虛設造成的。每年爆雷的産品那麼多,似乎沒聽說過哪個代言明星承擔了連帶責任,更甭提被罰沒代言費、再處兩倍罰款的事了。
根治明星代言亂象,首先應提醒明星愛惜自己的羽毛,謹慎選擇代言産品。作為外部人士,明星無法精準斷定一家公司會不會違法犯罪,但代言必須慎之又慎。
其次,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讓代言明星在賺錢的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了從源頭監管商品和服務質量,讓好産品自己能說話,還要嚴格落實廣告法,不能讓明星遊離在法網之外。如果有了代言明星被重罰的先例,下一步明星代言産品時無疑會更加敬畏法律、愛惜名譽、掂量得失。
此外,消費者也應認識到,明星代言隻是一種營銷手段,千萬不要把大明星與高質量畫等号,消費時還是要理性判斷、理性選擇。
作者:佘 穎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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