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正常行車,沒問題
學生回校上課,也沒問題
但你為了上課做出這種事
就是大問題!!!
11月22日,廣西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五大隊民警在南甯東公安檢查站執勤時,雷達測速系統傳來預警,有一輛桂A号牌的摩托車在高速1466公裡200米處涉嫌超速行駛。11時20分許,執勤民警在南甯東收費站廣場将該摩托車攔停。
經了解,該車駕駛人劉某是一名在校學生,即将滿19歲,今年8月取得了摩托車駕駛證。當天因趕着回學校去上課,還在實習期的劉某就駕駛摩托車上了高速,在騎行過程中忘記控制車速,導緻車輛時速高達170km/h。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h,劉某涉嫌超速110%以上12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随後,民警對劉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民警對劉某處以罰款1400元,記12分,并注銷實習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證的處罰。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全封閉式管理
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道路
流量大、車速快、行車環境複雜
廣大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文明出行
杜絕超速行為
來源: 南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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