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行的字貨币,就是電子化現金簡稱DC/EP,它和人民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流通貨币,其本質在軟件中就是一串字符串代碼。
電子貨币具有以下特點:
1.法償性:那麼作為普通的商家,你是不能拒絕接受DCEP的,就像不能拒絕接受人民币現金一樣;
2.完全可追溯性:數據存儲在數據庫中無論做了哪種交易都是可以查詢到的;
3.雙離線支付:在沒有網絡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離線支付;
4.無需開戶:隻需要下載電子錢包即可,互通性高;
數字貨币和其他金融支付的比較:
1.網絡要求方面
現金對網絡無要求即離線支付;支付寶和微信依靠網絡進行交易需要在線支付;央行數字貨币有線和離線交易都能進行;
2.交易安全方面
現金存在僞鈔的安全風險即僞鈔安全;支付寶和微信存在賬戶被盜風險即賬戶安全;央行數字貨币采用的是區塊鍊加密技術,不可解密,安全性較高,采用的是加密安全技術
3.法律效應方面
現金和央行數字貨币是法定的流通貨币,居民必須接受;支付寶和微信可能部分居民不能接受
4.信用風險方面
現金和央行數字貨币使用的是政府的信用;支付寶和微信使用的是企業信用,存在破産的風險
數字貨币和比特币的比較:
1.信用基礎方面
比特币依托的是技術信用;央行數字貨币依托的是政府信用
2.總量調節方面
比特币發行就宣布總量是固定的;央行數字貨币是用央行依托市場規律動态調節的;
3.價值穩定性方面
比特币價值不穩定波動較大;央行數字貨币的價值是固定的;
4.匿名性質方面
比特币是完全匿名的;央行數字貨币應監管需求是可控匿名;
數字貨币帶來的影響
1.有利于加速無現金化社會的進程;
2.存貸款方面,從M0到M1、M2,存款消失,貨基當道;
3.對于銀行可以減少分支機構,有利于銀行的集中化;
4.有利于人民币的國際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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