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防沉迷最嚴新規”出台,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按下加速鍵。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要求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
那麼,在“防沉迷最嚴新規”實施一周年之際,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落實情況如何?仍有哪些難點、痛點需要解決?未來還需要做出哪些新的調整?
制圖:何欣
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時隔一年,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已取得成效。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遊戲出版工作委員會發布的《2022年上半年中國遊戲産業報告》顯示,在防沉迷新規發布之後,各大企業積極探索、主動實施多元化的未保工作形式,包括:采用人臉識别、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防止未成年人冒用家長身份或租借他人賬号;建立家長監護平台、開通未保服務專線、推出未成年人充值退款自助系統,為家長教育未成年人提供更多便利和幫助;開展研究與培訓,協助提升青少年數字素養與技能等。
上述報告還指出,遊戲行業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工作成效凸顯,未成年人遊戲總時長、月活躍用戶數、消費流水等數據,同比都有很大幅度減少。
近日,尼科咨詢發布的《中國年輕玩家》報告也顯示,中國未成年人玩家(6歲至17歲)的滲透率由60%降為了40%,數量由新規前2020年峰值的約1.22億人,降低為如今的約8300萬人,減少了約3920萬人,另外77%未成年人玩家每周遊戲時間出現減少。
據不完全統計,騰訊、網易、三七互娛、盛趣遊戲等遊戲公司未成年人遊戲時長、流水僅在1%左右,并且還處于不斷下降的趨勢。
國法學會會員部副主任彭伶表示,相關未成年人防沉迷規定以及專項整治活動,提升了社會對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關注程度,相關文件規定對互聯網平台的社會責任有了明确要求,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企業對于自身商業行為的自我約束。
部分家長意識還未與法律規定同步雖然,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已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諸多環節需要打通,首當其沖的便是家庭教育方面的短闆。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田豐表示,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仍存在着一些死角,有些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家長作為實際的監護人,意識并沒有跟法律規定同步,在家庭内部對子女的監管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視。家長意識的提升與法律如何實現一個有效的配合和銜接,仍需要比較長時間的積累和轉變的過程。
《中國年輕玩家》報告指出,71%未成年人玩家每周遊戲時間少于3小時,仍有29%的未成年人玩家每周時間則超過3小時,原因是有82%的家長允許小孩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玩遊戲。
由身份認證所引發的充值打賞的糾紛也随之産生,且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有業内人士表示,雖然能夠進行大額充值的賬号都是經過實名認證的,但平台在識别充值主體是否為未成年人的問題上仍存在操作層面的困難。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表示,未成年人大額充值的争議與讨論可以總結為三點,一是大額充值引發對于未成年人沉迷遊戲和直播的擔憂,二是未成年人超過行為能力的充值打賞行為構成對家庭财産的無權處分,三是未成年人充值打賞退款機制存在行為人身份證明困難,冒充未成年人退款現象應當如何應對和治理。
諾誠遊戲法創始人朱駿超列舉出了未成年人糾紛的難點,“充值人是否為未成年人?通過何種方式可以證明(或否定)充值人為未成年人?是否存在成年人謊稱未成年要求退款的情形?如果确為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金額是否應當全額退回?”
劉曉春認為,未成年人充值打賞現象及其治理,需要厘清并平衡背後的多重利益,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護、家庭成員的财産利益以及網絡遊戲和直播平台及相關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和交易安全保障。
租号售号平台或成“防沉迷漏洞”與此同時, 在未成年人防沉迷工作開展中,還存在未成年人通過遊戲交易平台租買賬号繞過實名認證的漏洞。
對于上述現象,也曾有“兩會”代表和委員建言獻策,禁止遊戲交易平台租賣賬号,對向未成年人租售遊戲賬号的行為進行嚴懲,确保“防沉迷新規”落實到位。
不過,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租号售号的行為進行明确的規定,使得相關部門對類似平台的監管與治理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
其中,遊戲賬号作為虛拟财産,其歸屬權去留的問題一直都是争議的焦點。據了解,《民法典》在第127條中,對網絡虛拟财産以“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拟财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的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不過卻沒有完全明确網絡虛拟财産被保護的邊界在哪。
“賬号租賣是一種虛拟财産交易,一直以來都不受遊戲運營方的支持,且隐患頗多”,遊戲行業分析師張書樂向南都記者表示,在遊戲實名制要求下,上述行為便是違規行為,通過賬号租賣,會出現玩家和身份不對應而違反實名制的問題。
對此,遊戲企業也開始通過技術手段來甄别“漏網之魚”。在暑期專項行動期間,網易遊戲針對夜間長期在線的疑似未成年賬号,添加人臉識别驗證功能。具體來說,當玩家在晚22點-早8點期間在線時長超過2小時,且被系統初步判定為疑似未成年賬号時,将會觸發人臉識别驗證。該舉措将覆蓋網易遊戲旗下多款熱門産品,有效防範冒用他人賬号的行為。
對此,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建議,網絡交易平台在遊戲賬号的租賃、買賣方面應該盡到更多管理責任,通過平台規則和用戶協議加大對平台上賣家出售賬号行為的管理,履行甄别買家是否為未成年人的責任與義務。
此外,彭伶認為,網上租号賣号平台繞過防沉迷認證的行為,需要相關部門對此類平台進行監管;對于租号或者被用過很多次的賬号,遊戲企業可以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建立相關黑名單制度,對于已經被疑似異常賬号進行限制或者再次實名認證。
專家建議
既要多方協力,也要關注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未成年防沉迷需要重新定義和準确界定,現在的說法都過于模糊了”,田豐認為,嚴格意義上,未成年人的防沉迷工作僅是剛剛起步,比如平台、學校、家庭各方面的責任仍未厘清,也很難落實到位,“我們都知道需要各方的協作配合,但是怎麼協作,配合到什麼程度,都需要有較為精準的說法”。
《2021年遊戲産業輿情生态報告》顯示,53.1%的網民認為目前不僅是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亟待提升,家長群體的網絡素養同樣亟待提升。而家長責任意識不到位、企業缺乏正面引導、缺乏學校課程體系等是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提升的主要障礙。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是以專章的形式對學校保護作出規定的”,彭伶認為,在防止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過程中,除了家長和企業端要履行好相對應的職責外,學校也要做好教育工作。需要有系統的網絡素養教育來提升孩子自身的識别判斷能力,根據不同年齡的孩子編寫合适的教材,相關課程及時将社會上出現的相關案例或者騙局呈現未成年,讓其能夠在心理上提升警覺性。
與此同時,也有從事未成年保護工作的專家表示,未成年人保護并非對未成年人行為進行管制、控制,而是從保障未成年人權利的角度,尊重他們的發展、成長的權利,不應當去剝奪、限制,而是更加合理地引導他們正确地使用網絡。現行政策整體上是從保護的角度出發的,重視未成年人網絡生活的安全性,但對未成年人發展性關注比較少。
“治理之本還是要實現多重主體和利益的平衡”,劉豔春表示,在壓實平台責任的同時,也要确立相應的司法和監管規則,通過要求家長承擔起對孩子的監護職責,對自己家庭的财産安全盡到充分的注意義務,進行理性而體現效率的過錯認定和責任分配,引導家長、平台各盡其職,并且鼓勵平台通過功能開發、技術創新等方式,給予家長更多的關愛、陪伴、守護孩子的權限和能力,形成多方良性互動,共同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友好、清朗的網絡空間。
采寫:南都·灣财社記者 陳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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