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印章公司怎麼樣?新京報快訊 (記者孫旭龍)繼上周董事長墜樓身故後,上市公司金盾股份再次傳出壞消息,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金盾印章公司怎麼樣?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新京報快訊 (記者孫旭龍)繼上周董事長墜樓身故後,上市公司金盾股份再次傳出壞消息。
2月5日,金盾股份(300411.SZ)在發布的停牌進展公告中表示,公司可能存在公章被僞造情形,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告稱,近日,周建燦控制的金盾集團相關人員向上市公司反映,金盾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在類金融機構貸款以及民間借貸中,借款主體和擔保人出現上市公司,融資合同和借款合同中加蓋過上市公司的公章、财務章、法人章。
依據上述情況,上市公司認為金盾集團及直接責任人員存涉嫌僞造公章等罪名并報案,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分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已于2月5日立案偵查。目前,上市公司尚無法确定該等融資合同或借款合同的數量以及所涉及的具體金額,上市公司将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及時披露後續進展。
此前,金盾股份曾于1月31日發布公告,稱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周建燦不幸于1月30日晚意外逝世。
另據《中國證券報》報道,金盾股份代理董事長、總經理王淼根曾在2月1日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強調,上市公司的日常生産經營沒有受到董事長周建燦意外去世的影響,周建燦多年來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僅充當财務投資者的角色。
針對上市公司涉及周建燦及金盾集團債務的傳聞,王淼根當時稱:“金盾股份沒有任何對外擔保的情況,也不存在給金盾集團擔保的情況,更不會出現周董拿着公司公章給其他公司甚至自己違規擔保的情況。”
2月5日下午,新京報記者緻電金盾股份,并詢問周建燦的離世是否與金盾集團涉嫌僞造公章事項相關。公司證代助理回複稱:“不清楚是否相關,領導隻是說僞造公章是有可能的;證券事務代表已出差,一切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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