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有些感情破裂的夫妻不想把婚姻問題拖到年後解決,于是想着在年前就把婚離掉。所以,最近我們接待的當事人也比較多,情況各有不同,但心情大多焦慮、着急。
婚姻問題并非兒戲,不管多麼着急,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有些問題我們一定想清楚,以免離婚後吃虧。一、夫妻感情是否徹底破裂。先考慮清楚自己是因為什麼而離婚,看看婚前的感情基礎是否牢固,婚後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諧,雙方是否還有和好的可能。如果這些問題都思考清楚了,您才可以給自己做一個決定。
二、有孩子的家庭,應當需要提前收集争取撫養權的有力證據。别到時候孩子被對方給帶走了,自己才追悔莫及,不少人對争取撫養權的認識存在誤區,認為法律已經對未成年人的撫養權歸屬規定的很明确了,即便到法院打官司離婚,那也是隻要說說就行了。殊不知這種觀念非常錯誤,因為對于未成年人的撫養權如何确定還需要收集大量有效的細節證據來證明。
三、夫妻共同财産,搞清楚雙方夫妻共同财産情況,對方是否存在轉移夫妻共同财産的情況,如果對方對夫妻共同财産有轉移的傾向,應當着手對财産進行必要的保全措施。
四、對方是否存在出軌、家暴等傾向,有的話需要盡快收集證據,面對家暴可以通過報警記錄、醫療診斷報告等作為證據,面對出軌可以通過對方簽訂的保證書、悔過書、雙方往來的書信、短信、微信截圖、照片、錄音錄像等資料作為證據使用
五、如何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系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外所負債務。所以,舉證個人債務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證明該債務不是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另一方面證明該債務沒有用于共同生活。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負債未用于共同生活可從兩方面證明: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确約定為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本人承擔清償責任。2、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财産制的,如果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并與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用債務人的個人财産清償。
我是婚姻家事律師韋紅露,專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務領域的研究和實踐,辦理過上百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具備深厚的理論功底和實踐經驗,心理咨詢師、遺囑規劃師,在小紅書給大家科普一些婚姻家事的法律知識。如果您有離婚糾紛方面的問題需要請律師,自己又不認識或者不知道怎麼選擇一個好的律師,你可以給我私信,針對夫妻共同财産分割、子女撫養權、婚姻繼承、私人法律顧問等問題都可以向我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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