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小安有位用戶在投保時,糾結了半天。
受益人到底是法定還是指定呢?指定的話填寫誰比較好呢?
這可不就跟要傳皇位似的麼。
說起來,買保險填寫受益人,還真的大有學問呢!
1、什麼是受益人
受益人,又稱“保險金受領人”。是指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保險合同中約定于保險事故發生時,享有保險賠償金請求權的人。
受益人也必須和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關系,例如配偶、子女、父母。
通常重疾險、醫療險、津貼類保險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
而含有身故類的保險,例如壽險、意外險的受益人是他人。
2、指定和法定受益人的區别
受益人可以指定一個人或多個人,也可以法定。
指定受益人
經過被保險人同意,在投保時約定好收益順序和分配比例。理賠時将按照指定的順序和比例賠償保險金。
法定受益人
就是讓按照《繼承法》,讓法定繼承人作為受益人。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舉個例子,皇上買了一份保險。
假如受益人是法定。那麼皇上駕崩後,保險理賠金就會平均分配給皇上的爹娘、後宮各嫔妃以及各位阿哥和格格。
假如皇上偏愛五阿哥,别人都不想留,就可以指定給五阿哥。當皇上駕崩,理賠金就會直接給五阿哥,别的人一分都得不到。
3、指定受益人好還是法定好?
指定受益人好還是法定受益人好是相對于産品類型的。
如果購買的是重疾險、醫療險和津貼類的保險,理賠金是直接賠付給被保險人的。所以在投保時不用糾結填誰。直接按照默認的法定受益人就好,投保方便快捷。
如果購買的是身故類的保險,那麼指定受益人更适合。相對于法定受益人它有以下幾個好處:
1)體現被保險人意願
購買身故類保險的初衷就是愛與責任的體現,維持家庭經濟平衡和關系。指定受益人想指定給誰就給誰,沒有人數限制。
被保險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分配人數和比例,避免理賠時家庭紛争。
2)理賠更快捷
指定受益人涉及到的人員少,理賠時隻需要提交與保險責任相關的資料(如合同、死亡證明、事故原因等)以及受益人的資料(如關系證明、身份證明、銀行卡)。
法定受益人涉及到的人員就比較多了,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的資料都需要。相對來說過程要複雜一些。
如果之前買了保險,選擇的是法定受益人,也不用焦慮。
因為受益人是可以變更的,隻需要像保險公司提出保全申請,并帶上相關資料簽名,就能辦理。詳細流程可以打電話咨詢保險公司或者美聯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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