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認識的那個你。
你知不知道,那種,被放棄的感覺。
我不懂啊。有什麼可以讓你這樣決絕的放棄一個人呢。
耳機裡循環着不知名的英文歌,好聽的就把小桃心點紅,看着這樣明朗的紅色才有了想要知道名字的沖動。這樣的歌配不配這樣的讓人無法自拔的紅色呢。
一直以來,我深深的知道自己的這個超大号的弊病。
容易厭倦。特别特别。
總是會厭倦啊,友情也好,愛情也罷,理想型好像永遠在不停的更新,完全肯定現在的,徹底否定之前的,未來的,就更不知道了。總之,一直是會厭倦的。
不知道為什麼。
是自私吧,毫無顧慮不念舊情的跟着自己的感覺走。曾經我是這樣在心裡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不是說,人都是自私的嗎。
現在想想,也許那段時光是我唯一沒有過厭倦情緒的日子。我相信每天的太陽都會将傷心的人照得暖洋洋的,讓悲傷的情愫悄悄地蒸發在金色的光芒中,多幸福啊。
之後的我,開始無法專一于任何一個異性。甚至有一度我已經開始在美麗說上翻了幾百頁找好看的尾戒,打算這輩子就一個人就算了。
前幾天在樓底下碰見一樓的阿姨,懷裡抱着小孫女曬太陽。幾位媽媽們瞬間展開了無限的話題,天南地北的聊。我無聲地和面前不到一歲的小寶寶對視着。隻有我們兩個沒有說話。
嘿,你說,你媽媽真的幸福嗎?結了婚,生了你,多了無數的事要做,多了無數的事要操心。
陽光底下,這個小人兒被照得金光閃閃的,她躲在她姥姥的懷裡得意的笑着。
唉,不知道這是一種怎樣複雜的情愫。
快兩年過去了。現在還經常能夠在微博上看到他的動态。和現在的女朋友一起去吃我們曾經想要去吃的東西,去我們想去的地方,玩我們沒有玩過的。但那種感覺是 不會變的,如果是我們去那個地方,我們吃那個東西,玩那些好玩的,一定不會是這樣的。況且,這也不是我想要的。你說呢。
漸漸地,我覺得,曾經身邊的人們随着升學的分開,無論友情也好愛情也罷,他們遇到了新的一群人,然後慢慢地融進他們的圈子,委屈自己變得越來越大衆化,或者說帶上了不屬于他們的感覺,他們的獨特性消失了,這讓我感到有些混淆。誰啊,你們都是誰啊。
你們,還記得我嗎。在變得不像你們自己之後。
是吧。我一直一直都沒有變啊。
真的好希望我的生命中可以出現這樣一個人。無論他是怎樣的一個人,無論他有怎樣的習慣怪癖,但他啊,可以一直一直地做自己,不是特立獨行,而是堅守自己的原則,堅持自己存在的意義。因為,如果這樣的話,他是不會輕易地放棄一個對他重要的人的。
那麼,該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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