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重釋甲骨8字“尹、聿、律、君、史、吏、事、幹”系列的第三篇,來重新釋讀“君”字。
為什麼将這八個甲骨文文字放在一組,因為它們之間的關系太密切了。首先都和書契直接相關,其意義都是由書契派生而出。其次,字形存在直接關聯,前七個字中都有“尹”字結構,後三個字都有V字符。再次,這八個字又都是傳統中用于官場、政治中的詞彙。
“尹、聿、律、君、史、吏、事”這七個字中都包含着“尹”字結構,這足以見“尹”在甲骨文形成之前的中國社會的重要地位,足以見“尹”在中國早期政治史中的核心地位。事實上,中國的政治模式就可以概括為“尹治模式”。不理解這一點,就無法真正理解中國曆史和當下的政治形态及社會、經濟形态。
盡管後來政府官員也謙稱臣,但是,在三代時期,天子和官員之間的關系在根本上是“王士”書契關系,官員稱臣也僅僅是表明一種謙卑的态度,向當時天子謙卑地稱自己“予一人”、“寡人”一樣。
從原意上來說,“君”的對立面不是“臣”,而隻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即“小人”。因為“君”的内涵隻有道義,而無專制。
最後還需要指出一點。“君”字形的“尹”代表刻畫書寫,“口”則代表口說。無論是刻畫書寫的文字,早期是書契文,還是口說的語言,都是道義的載體,所承載的都是道義。這也是中國知識的兩種傳承方式,《五經》尤其是易經的傳承方式。因此,不能僅僅把文字看成是經,語言的部分同樣是經。而且口耳相傳的語言部分甚至要重于文字部分,因為早期的文字,無論是書契文,還是八卦符号,都太少了。
到了春秋戰國,尤其是西漢,《五經》開始文字化,并且被區分為經、傳兩部分。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傳隻是對經的個人化的诠釋和解讀,這是打錯特錯的。傳從根上來說,是經的口耳相傳部分的文字化,同樣是經。(DYH:道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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