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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罰款不交會怎麼樣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14 00:12:13

20元罰款不交會怎麼樣(最低罰款50元被指太少)1

13日下午,記者在走訪東興小區時發現,有市民遛狗不牽繩。劉珩 攝

■抵制養犬不文明行為③

近日,南方日報記者在廣州走訪發現,遛狗不拴繩、不即時清理犬隻糞便等不文明行為仍比較普遍。

違規成本低,被認為是不文明養犬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對違規者的最高罰款是200元,而《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對不拴繩、不即時清理糞便、不佩戴犬牌、不制止犬隻吠叫和攻擊行為的個人僅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不管是省裡還是廣州市的處罰力度,遠低于杭州等城市。對此,有輿論指出,我省應該加大對不文明犬主的處罰力度,形成震懾作用,從而引導全社會文明養犬。

●南方日報記者 吳揚 朱紅鮮 徐勉 見習記者 劉珩 策劃:梁文悅

現象▶▷不拴繩不清糞便情況普遍

19日上午9時至10時,南方日報記者在廣州市越秀區黃花崗街科苑社區蹲點發現,1小時内出現了6條狗,其中兩條未拴狗繩,更有一條中型犬在未拴狗繩的情況下在人行道上随意跑動,影響行人。

在越秀區東興小區附近,南方日報記者也看到很多狗沒拴繩在人行道上亂跑,還橫穿馬路,導緻許多車輛停下避讓,造成了擁堵,而遛狗的人僅僅是在遠處跟随。當記者提醒一名不拴繩的遛狗男子時,對方卻不以為然地說:“我家狗不咬人的。”

海心沙廣場是廣州的知名景點,遊人絡繹不絕。記者觀察到,草坪多、空間闊的海心沙廣場同樣是遛狗人士的常去之地,有的狗主人幹脆放開狗繩,讓狗自由嬉戲。一隻灰色泰迪在主人放開狗繩後,十分活躍,多次向不同的路人撲去,吓得路人紛紛躲避。泰迪的主人陳女士趕緊從地上拾起狗繩抓緊在手,然後解釋說,“小狗看到人很高興,但它不會攻擊人的。”

記者走訪發現,在廣州,除了不拴狗繩,任由犬隻在公共場所排洩、且不清理糞便的情況也較為普遍。在科苑社區内的科苑中路,道路兩邊的人行道上有許多處狗的糞便。社區居民王阿姨告訴記者,有一些狗的主人看見狗排洩會主動清理,但還是有一些裝作沒看見,污染了大家的公共環境。

“有些狗主人會用塑料袋和衛生紙清理掉狗的糞便,但還有不少需要我們來清理,有些還要用水沖洗。”在越秀區東泰路的人行道上有多處狗的糞便,環衛工人袁師傅正在清理。他說,附近養狗的住戶喜歡到東泰路的小河邊上遛狗,所以這裡狗的糞便較多,他每天都要清理幾次。

處罰▶▷不拴繩最低罰款50元

違法養犬的處罰不痛不癢,被認為是不文明養犬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明确,違反規定者,由管理部門處以罰款,罰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币200元。而《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雖然對違反規定者個人最高處每隻犬2000元罰款,但對犬吠擾民不罰款,對不拴繩、不即時清理犬隻糞便、不佩戴犬牌、不制止犬隻吠叫和攻擊行為的個人僅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深圳處罰力度比廣州稍大。《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未經登記擅自養犬的每隻處以500元罰款,逾期未補辦登記的每隻處以2000元罰款,并可沒收犬隻;違規攜帶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攜帶犬隻進入禁止進入的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可以暫扣其犬隻,由區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以500元罰款。

對比之下,《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的處罰力度則大得多。杭州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養犬的,對個人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養犬侵擾他人正常生活經教育不改的、養犬人對犬在戶外排洩糞便未及時清除的、違反規定攜犬出戶的,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許可證》。

“規範養狗行為,僅僅靠自律是不行的。”流浪狗救助組織“寵回家”負責人小強經常到社區組織倡導文明養犬的活動,但他也覺得,僅僅靠宣傳和呼籲遠不能解決當下不文明養犬的問題。“在美國,如果狗主人不牽繩導緻犬隻傷人,主人會面臨高額罰款,甚至有可能被監禁。”小強說。

治理▶▷業主探索用公約規範養犬

由于養狗擾民、傷人等糾紛頻發,廣州、東莞等地部分小區的業主正在尋求推動形成公約,或者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台規定,來規範狗主人的養狗行為。

今年7月,廣州市黃埔區科城山莊錦澤園物管貼出《錦澤園養犬管理規定》,要求狗主人在重大節假日或小區舉辦重大活動期間禁止遛犬,而且不得攜犬與他人一起乘坐電梯。

盡管《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有提及:居民委員會、住宅區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相關公約劃定本居住區内的犬隻活動區域,但是小區物業推出的養犬規定還是遭到了很多養犬業主的反對。

錦澤園的業主李先生在家養狗,他表示小區的規定“管得太寬”,是對業主權益的侵犯。“我的狗是在公安部門登記了的,小區物業無權幹涉。”李先生說。

對此,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廖建勳表示,小區業主經過法定程序表決,經由小區業委會或全體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可以就養犬形成公約,“隻要不與國家法律法規沖突,這個條例對業主是具有約束力的。”

同樣是今年7月,東莞南城某小區的15名業主,自發籌備起了一個“文明養狗小組”,并且草拟出了一份《小區文明養狗公約》,其中提到小區養狗應該到物業管理處登記、攜犬出戶應該由主人牽繩,并及時清理糞便、攜犬乘坐電梯遇到小孩和孕婦應該主動避讓等等。

籌備小組業主王先生介紹,他們草拟的公約嚴格遵循《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但是對于公約能否達到預期效果,他心裡也沒有底,“犬隻難管理關鍵在于人難管,我們自拟的公約畢竟約束力不強,比如根本沒有處罰的權力,我們也隻能說以公約來加大宣傳。”

新招▶▷設立遛狗區引入社工調解

今年以來,廣州各社區及物管部門為規範居民養狗,頻出新招。

“我覺得養狗人和其他業主的矛盾并非是對抗式的,隻要有合适的溝通渠道,問題就能夠迎刃而解。”陳裕發是海珠區金碧花園小區的駐點社工,據他了解,全小區有超過600戶養狗。在過去有關養狗的糾紛時有發生,有關養狗問題的投訴在總投訴中占比超過10%,但自從小區引入社工力量并成立了居民議事廳後,不文明養狗的行為少了很多。

“我們社工通過議事廳,将養狗業主邀請過來,與他們對話,養狗人的意見同樣也需要重視。”在今年9月召開的有關文明養狗的專題議事會上,業主代表、社工和專業人士聚在一起建言獻策,有業主提出小區的狗廁所砂石長期不換,導緻狗不願意去如廁,經過社工反饋後,小區物業采納了狗主人的建議,将小區的狗廁所翻新了一遍。

在黃埔區怡港社區,記者看到小區内設立了不少文明養狗指示牌。怡港社區居委會主任吳曉丹表示,近年來小區的狗越來越多,接到相關的投訴也多了起來。針對這種情況,怡港社區設立了指示牌,派發宣傳冊,做好文明養狗的指引。

此外,怡港社區還召開了居民代表會議,了解普通居民意見和寵物主訴求。下一步,将根據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尋求辦法,利用居民自治或其他形式,更好地做好寵物犬管理工作。

在海珠區南洲街道珠江禦景灣小區,為了規範業主文明養狗,設有專門的遛狗區域,并設立了寵物環保箱。小區物業經理陳先生告訴記者,平時會把一些廢舊紙張放進去,方便業主去拾自己愛犬留下來的糞便。

案例▶▷惡犬傷人傷疤難愈小小狗繩引發鄰裡矛盾

2018年1月22日22時許,家住廣州市白雲區永平街的林女士牽着自家的小狗出外溜達,回家途中,一隻身材魁梧的哈士奇突然沖過來。由于哈士奇未拴狗繩,林女士下意識用腿部擋住該犬。誰知,自家小狗保住了,自己卻遭殃,沖突中,林女士被咬傷右腳背及左大腿内側、右大腿外側。

“一隻六七十斤的大狗一下子撲上來,我一個不到九十斤的人根本扛不住。”說起10個月前的驚心一幕,林女士仍然不寒而栗,她回憶,當時大狗未拴狗繩,突然加速撲來,自己來不及擺脫,一下子撞在一起,等反應過來時,隻看到腿部的傷口。

次日,林女士向廣州公安白雲分局永平派出所報案,同時向哈士奇的主人提出要求:承擔本次醫療費及誤工費用,同時要保證以後遛狗用繩牽引。

2月2日,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根據永平派出所的委托作出《鑒定意見書》,确定林女士的損傷為雙大腿軟組織挫傷及皮膚破損,檢查見其體表軟組織挫傷面積達15㎝,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誰知,林女士多次約見對方,均被對方拒絕。無奈之下,林女士将對方告上法庭。

5月4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等相關法規,判決被告唐某賠償原告林女士醫療費、交通費、鑒定費、誤工費共計5023.4元。

事故發生後,盡管已經得到相應賠償,但對于馬路上不牽狗繩的大狗,林女士仍心有餘悸,自動遠遠退讓。“自己的傷疤希望能成為其他狗主人的一個教訓。”林女士說,希望所有狗主都能夠正視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握緊手中的狗繩,給大狗戴上嘴套,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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