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農村,返鄉建房和申請宅基地的人開始增加,過去的農村,人人都想逃離,也許是因為以前我國的發展重心在城鎮地區,農村發展滞後,交通不便的情況下才有那麼多人進城,其中也有不少人隻是去外面賺錢,現在老了也已經回到農村老家養老。
如今,在農村已經呈現出一個新的趨勢,建房和買房的人相對比,趨向于建房的人會更多,這些村民已經決定在老家養老了,趁着現在年輕打算賺多點錢,攢夠積蓄後,到了六十歲就回鄉養老。許多年輕人現在也是這樣打算了。
當前,我國已經加強了宅基地管理制度,在村裡申請宅基地建房已經成為一件難事,這些年來,農村土地資源很緊缺,除了耕地之外,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已經所剩無幾,人口增加之後,宅基地需求量增加,很多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申請多年現在還沒有獲得土地建房,這對于這部分人而言,“無法實現戶有所居”是很煩的事情,沒辦法建房,就意味着自己要在鎮上買房或租房居住,這樣的日子何時到頭。
近期,有很多網友都在詢問宅基地申請的事情,前段時間,筆者發布了關于宅基地申請相關的政策,我國已經在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建設用地,這些土地盤活之後也會優先滿足村民的建房用地需求。
但有一個網友的情況非常特殊,夫妻兩人分戶後,現在卻沒有資格申請宅基地蓋房,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夫妻分戶後申請宅基地不批準呢?
筆者收到這位網友的私信後,也及時回複,按照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夫妻存續期間分戶申請宅基地的都不予批準”。這句話很好理解,就是說;夫妻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分戶申請宅基地蓋房是不能批準的,因為夫妻結婚後屬于一戶,如果想通過分戶來申請新的宅基地蓋房,自然不被允許,這樣做就是違法獲取。
而這項規定也是為了防止有人為了謀利,多占宅基地蓋房,方便自己,如果批準宅基地蓋房,人人都可以效仿,那麼農村的宅基地資源會更加緊缺。
當然,如果夫妻兩人已經離婚,在村裡申請宅基地蓋房還是可以的,但如果大家想通過假離婚,然後分戶申請,建議大家不要這樣做,一旦被查實,宅基地必須收回。這樣的事情萬萬不能做。
可以看到,農村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的政策已經是闆上釘釘,誰也不能違反,“實行一戶一宅是為了避免更多資源被浪費,因為現在進城的人很多,有些宅基地已經閑置了,主要是因為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村民的個人财産”。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則,房子不倒塌的情況下村裡也無權收回,隻能等到自然倒塌後才可以,而這些村民進城落戶後也不退出,導緻農村閑置的資源更多,村裡其他村民申請宅基地也無法滿足。
小結
在農村地區,宅基地是非常重要的資産,住房也是村民的主要财産,現在的農村,必須禁止非法買賣或通過其他的方式獲取宅基地,隻有嚴控這些違規行為,才有辦法盤活資源,讓土地利用率提高,以後的年輕人想回村發展且有建房需求的情況下才有地可批。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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