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元年(627年),李恪以皇子的身份從漢中郡王(從一品)晉封為封漢王[8]。
貞觀二年(628年),年僅十歲的李恪被改封蜀王,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9][10]的要職,都督益綿簡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11][12][13][14]軍事(府治今四川成都),并都并督巂、南甯[15]、會[16]都督府[17]共計三十六州[18],卻以年紀幼小為由沒有赴任[19]。
同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疏說:“我看見密王李元曉等都是皇帝的親人,陛下心懷友愛,仁義比古人還要高,分給他們車輛輿服,委任他們作為藩屏,必須遵守禮儀,以擔負屬望。我看見皇帝的兒子拜見諸位叔叔,叔叔們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間應有禮節,怎麼能颠倒長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請求陛下降下訓誡,作為永遠遵守的法則。”太宗于是下诏對李元曉等說,不必拜答吳王李恪、魏王李泰兩兄弟的拜見[20][21]。
赴任封地
此後直至貞觀十年(636年),太宗欲重置封建前,李恪分别于貞觀五年(631年),被任命為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諸軍事秦州刺史[22](府治今甘肅天水),未赴任;貞觀七年(633年),被授予都督齊淄青莒萊密七州諸軍事齊州刺史[22](府治今山東濟南),赴任一年;貞觀八年(634年),再次成為益州大都督,開親王或宰相遙領都督的先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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