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跟身份證的區别?本報訊 (記者朱華) 5月3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江西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條例》,對推動社會保障卡綜合應用、推進政務服務數字化便民化等作了明确規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社會保障卡跟身份證的區别?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本報訊 (記者朱華) 5月3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江西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條例》,對推動社會保障卡綜合應用、推進政務服務數字化便民化等作了明确規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社會保障卡包括實體社會保障卡和電子社會保障卡,兩者具有同等效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将所有可以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财政補貼資金、社會保險待遇等統一發放到社會保障卡。國家和本省确定應當使用社會保障卡的政務服務、居民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有關部門不得再發放功能重複的民生服務卡、證或者電子二維碼。國家另有發卡(碼)要求的,融合使用。
《條例》規定,社會保障卡可以用于證明持卡人身份,作為國家和省規定的公共服務場所身份核驗、辦理政務服務和居民服務事務、注冊登錄政務服務平台的有效身份證件。持卡人辦理政務服務和居民服務事務,政府有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能夠依托政務服務平台獲取信息的,不得要求持卡人提供紙質文件資料或者相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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