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8時17分,長沙芙蓉區五裡牌消防站根據指揮中心調度,前往轄區火星街道馬王堆社區執行火災消防救援任務。當消防車行駛至遠大一路準備上東二環立交橋時,一輛白色私家車企圖從最右側車道連續變道,直接加塞駛入直行車道。
“當時我們一共出警了2台消防車,上橋時遇到了紅燈,車流有所停滞,消防車拉起警報示意,這時旁邊一輛白色私家車試圖變道,從最右側車道橫穿而至,強行加塞到消防車前面。”五裡牌消防站消防救援人員陳武健表示,消防車拉起警報、開着警燈,還用車載喊話器呼叫該私家車避讓,但這台私家車仍然連續變更車道,強行加塞擋在消防車前面,導緻消防車救援途中有所耽誤。
接到消防部門的情況反映後,芙蓉交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民警首先電話聯系了白色小轎車車主羅先生,羅先生承認當時是自己開的車,并且辯解說:遇到消防車時,自己是打算避讓,但是當時自己的車被卡在車流中,确實無法避讓。
民警進一步展開調查,在調取了當時的路面監控視頻,發現白色小轎車确實存在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和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在掌握相關證據後,芙蓉交警大隊通知了羅先生,要求他接受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的處罰。
消防呼籲,開車時遇到緊急出警的消防車請不要添堵,這是為搶救生命、減少财産損失赢得更多的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标志燈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号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不得超車。違者将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如果因為避讓緊急出警的消防車産生了違法記錄請不用擔心,交警部門提示:行車路上,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時,需及時避讓,避免造成執行任務車輛通行延誤。因避讓執行任務車輛而産生的交通違法記錄,駕駛人可保留相關證據并向交警部門申述,交警部門經核查後,會依法予以撤銷。
(潇湘晨報記者| 張沁 實習生 | 蒙麗娜 李衍翠)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