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知道,駕駛證是有記分周期的,且每個記分周期都會清零。但是符合什麼條件才會自動清零?若記滿12分又該如何學習?參加什麼考試?
今天,榕警君為大家準備了一份《滿分學習攻略》,需要的小夥伴請注意查收噢~
駕駛證計分如何自動清零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簡單來說就是,駕駛證記分每年自動清零日期為駕駛證上“初次領證日期”,但有個前提是您的駕駛證需記分未達到12分,且所處罰款已全部繳清,記分才可恢複,否則記分将轉入下一周期。
什麼是滿分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内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并參加考試。
福州城區各大隊駕駛證滿分學習地點
鼓樓區交警大隊:西二環路181号(省委黨校北側300米)
台江區交警大隊:鳌峰路182号
晉安區交警大隊:鼓山鎮雙福路33号(鼓山派出所隔壁)
倉山區交警大隊:湖畔路6号
駕駛證記滿12分怎麼辦
01
假如你持有的是AB證

達到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 扣留駕駛證;
★ 在15日内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參加為期7日的學習;
★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 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2次達到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
★ 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并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
★ 還需參加道路駕駛技能(科目三)考試。
溫馨提示
如果你持有AB證且一個記分周期内記滿12分及以上,即使你拿回了駕駛證,仍将注銷最高準駕車型。

02
假如你持有除AB證以外的駕駛證

雖然滿分學習後不會降級,但隻要想到需要用7天的假期來參加學習,也是很心痛呢~
03
實習期記滿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間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A1、A2、A3、B1、B2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内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内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簡而言之:AB證持有者在實習期扣滿12分,直接注銷降級;C證持有者在實習期扣滿12分,則将注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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