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四章,主要講了對方傷害你怎麼辦?
不要自己去找人單挑,尋求報複,也不要輕易妥協,就這麼算了。
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侵害了你的利益,甚至威脅到生命安全;就交給法律機構去處理。
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連死都不怕,用死來吓唬,就沒有用了。
不要以為老百姓永遠怕死,把老百姓逼急了,也會不怕死,到時候就不好辦了。
對于國家來說,人民能夠安居樂業是重要的事兒,意味着穩定;官逼民反,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劉邦為什麼起義?秦始皇建築骊(lí)山陵,征調大量勞役;法令規定途中有人跑掉,領隊的人要以同樣的罪受處罰,不但自己要被處刑,而且還會連累家裡人;橫豎都是死,幹脆反了;結果這麼一反,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換代。
2.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畏懼死亡,對于為非作歹的人,就能夠起到震懾作用;就應該依法辦事,把他們抓起來,該坐牢的坐牢,該懲罰的懲罰,該死刑的死刑。
有的時候,信仰神明是好事兒;舉頭三尺有神明,内心有道德之法,能夠制約你,使得你不敢做違背良心的事兒。
孰敢:看誰還敢違法亂紀?
法律是社會安定團結的基石,任何一個國家都需要法律作為保障,可以避免犯罪行為;但務必要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度,法律不能制定的太過分;這樣也違背了,無事取天下的原則。
有些國家沒有死刑,從人道主義角度來說是好事兒;但這樣不足以威懾那些罪犯;反正無論怎樣,也不會判處死刑,幹脆就無法無天了;本來是想施行人道,初衷是好的,結果反過來傷害了其他老百姓的人身安全。
3.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zhuó),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常有司殺者殺:誰該殺誰不該殺,自然有專門機構去操作,去執行。
夫代司殺者殺:不要代替這種專門機構去殺人,去懲罰他人;有人犯法,報警就可以了。
法院和警察自然會判定其是否有罪,罪行應該怎樣;不要自己去尋求報複,很容易就做過分了,或者傷了他人,或者害了自己。
俄國大詩人普希金死于決鬥,和情敵法國憲兵隊長相約決鬥,結果被一槍打中了腹部,重傷身亡。
是謂代大匠斫:這就如同代替專業木匠去砍木頭;斫是砍的意思。
希有不傷其手者矣:很少有不砍傷自己的;代表這麼去做事其實很危險,搞得不好,就傷害到自己。
這一章走的其實是中庸之道;既不輕易饒恕罪犯;也不贊成自己去尋求報複。始終堅守正道,以直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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