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買了一個二十多斤的菠蘿蜜,被老公嫌棄,而且抱怨沒有吃夠。
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上次買的匆忙,大家都是第一次自己吃菠蘿蜜,而且特别的大,很難搞,雖然我後來也買了一個十幾斤的給母親,母親也抱怨不要再買,真心難弄。
其實買第一個的時候,有很多的心理陰影,但是為了老公那句沒吃夠的話,因為我送了很多給别人家,等到自己吃的時候,卻已經沒有幾個。
菠蘿蜜甜度很高,但是很難弄。具體的難弄的地方有:
一:首先它很重。第一次買,是我自己從快遞易那邊自己挪回來的,非常的吃力。
二:其實它有很多的黏液,而且皮特别的枯燥,很難切,也很難扒開。
三:由于太大,很難一頓吃掉。種子,果肉,都非常多。
其實我也挺喜歡吃這種甜食的,它比榴蓮便宜,但是超市賣的還是挺貴的,一小盒子也要十幾塊。
前幾天我突發奇想,又買了一個,這次我聰明了,等到快遞打電話通知的時候,我讓他送到了樓下,而且我直接在電梯裡,又讓他幫忙搬進了電梯,所以,沒有費力,就搬進了家裡。
老公回來一看傻眼了,上次折騰他非常累,這次他說等三天後再說。
我一聽愣住了,原來他的意思是馬上端午了,那就等到休息的時候,才有精力對付這個大家夥。
這一次他特地去超市學徒了,看着人家啊切了很多才回來,看來學的不錯,剛開始的時候,就知道将手上塗點油,塗油的作用是手不會太黏,接着将皮削去,這樣髒的皮就被去掉。在桌子上,鋪上厚厚的保鮮膜,這樣可以直接在上面進行操作。他負責切,我和大寶負責扒開多餘的絲,那個絲狀的據說可以炒着吃,但是我們上次炒着并不好吃,所以隻留下了種子和果實。
這一次,沒有東送西送,隻送了一些給我們家隔壁,其餘的都用幹淨的袋子放在冰箱裡,孩子們愛吃,上次小寶還拒絕這個味道,這次他都端着碗,和哥哥一起搶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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