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筆的發明來源有關資料記載,是由蒙恬将軍最初發明的,而且還一直流傳他的一段發明毛筆的故事和佳話,告訴你這個小故事:
蒙恬造筆的緣由:
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迹。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蒙恬實驗造筆過程: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着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蒙恬并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别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适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将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
蒙恬造筆成功:
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将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幸”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笨”。後期又有很多工匠的改革創新,成為了現在常用毛筆工具。(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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