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6月28日通報稱,為加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管理,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東莞交警決定對全市以下“綠色物流片區”實施柴油貨車限行。
(一)莞城街道綠色物流片區
由運河東一路(不含)—新河北路(不含)—東門路(不含)—東正路—新芬路—市橋路—北正路合圍區域(實線為限行路段,虛線不限行),總面積約為 0.57 平方公裡。
(二)東城街道綠色物流片區
由東城東路(不含)--東昇路(不含)--石井路(不含)--迎賓路合圍區域(不含區域内東輝路機關幼兒園路段,實線為限行路段,虛線不限行), 總面積約為 0.98 平方公裡。
(三)南城街道綠色物流片區
由體育路(不含)—體育橫路—元嶺路(不含)—石竹路(不含)—元美中路—元美路(不含)—勝和路(不含)合圍區域(實—2—線為限行路段,虛線不限行),總面積約為 1.44 平方公裡。
(四)萬江街道綠色物流片區
由金曲路(部分)—金鳌洲金鳌街—中心區東路(不含)—萬道路(不含)—永泰工業區路段(不含)—永泰四街一巷(不含)—萬道路(不含)—泰新路(部分)合圍區域(實線為限行路段,虛線不限行),總面積約為 0.8 平方公裡。
交警稱,上述區域,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警、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特殊車輛不受限行限制;持《城市配送車輛通行證》的冷鍊運輸貨車,以及持東莞市公安局核發的《東莞市機動車限行區域通行證》的柴油貨車,也可按通行證管理相關規定予以通行。
該規定自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為執法緩沖期, —緩沖期内原則上以批評教育為主,2021 年 9 月 1 日起,凡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采寫:南都記者 韓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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