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6日,吳某參加朋友聚會并飲酒,酒後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甯鄉市省道某處時,車輛失控撞上了道路右側的行道樹。該事故造成了司機吳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搭乘者歐某受傷。
事故發生後,甯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經勘查後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歐某無責任。歐某受傷後住院治療12天,産生醫療費用共計37000餘元,該費用由歐某全部支付。
後經司法鑒定所鑒定,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多處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等。經法院核定,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的各項損失共計69000餘元。
法院判決:乘客索賠 法院判決各擔責50%
乘客索賠 法院判決各擔責50%
事故後,歐某認為自己是乘車人,事故是單方事故。事故的責任也由相關部門進行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事故由駕駛員吳某承擔全部責任,歐某不負責任。因此,歐某将吳某家屬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歐某作為聚會活動的組織者與參與者,在明知吳某是酒後駕駛的情況下,依舊選擇乘坐吳某駕駛的車輛,同時,歐某在乘車過程中沒有按照有關規定系好安全帶,該行為雖然不是導緻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但會擴大歐某自身的損傷結果,歐某将自身安全置于了相對危險的境地。
同時法院認為,案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所作出的吳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歐某不承擔責任這一結論是對事故發生的直接客觀原因分析後所作出的評價。在最終劃分責任比例時,法院綜合考慮了案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論,及相關間接原因的影響,認定歐某應對自身的損害承擔50%的責任。
據此,法院作出判決,吳某家屬在繼承吳某遺産的實際價值範圍内向歐某賠償損失34000餘元。
歐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以上内容刊登在湖南高院微信公衆号(hunangaoyuan)
代理律師寄語
湖南大鲲律師事務所 餘金律師
湖南大鲲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吳某家屬的委托,指派餘金律師參與了本案的全部訴訟活動,程序上曆經一審判決被告擔責100%,再到被告上訴後發回重審改判被告擔責50%,再到原告上訴二審終審判決維持各擔責50%,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實施,維護了當事人最大權益,實現了程序和實體正義。本案雖為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責任糾紛,但頗具意義的是,通過司法實踐及判例的形式肯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僅是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發生的直接客觀原因分析後所作出的評價,而并非人民法院最終确定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唯一依據。
善惡一念間,原本是摯友之間聚餐後,好意搭乘朋友前往TKV唱歌的途中,有說有笑,一幕幕盡顯朋友間互幫互助和情誼滿滿的溫暖畫面仿佛就在昨天,轉眼間,便淪到今日的對簿公堂、面紅耳赤。無不令局外人惋惜,無不令局内人痛心!
人生,是一門沒有橡皮擦的繪畫藝術,而吳某的一生不可逆轉的定格在那一刻,沒有留下足數的遺産,卻給家人留下了滿滿的心絞着痛。白發人送黑發人,父母何其痛;子欲養而親不在,子女何其痛;喪夫之痛,妻子何其痛。
逝者已逝,生者如斯。本案雖然沒有足數的遺産承擔原告的損失,但慶幸的是原告健在,家庭依舊圓滿幸福。時間不是解藥,但解藥在時間裡。願雙方都能放下心中的芥蒂,息訟止争,不讓世交變成世仇。
【律師簡介】湖南大鲲律師事務所餘金律師,現任長沙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長沙市律師協會财務與資産管理專門委員會委員。餘律師從事律師行業近十年,擁有豐富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實務經驗,在訴訟解決方案策劃、法律風險防範、非訴談判及刑事辯護領域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和娴熟的專業技能。
【作者聲明】文章所涉案例均為餘金律師辦理案例改編而來,案例均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已公開案例,文中人名均為化名。文章旨在交流學習,供遇到類似情況的朋友借鑒參考,發揮法的指引作用。(歡迎轉載,但須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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