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文章就“吐蕃”讀音進行考釋,認為“蕃”字唐代沒有“鄱”方音且無bō音;唐人用吐蕃二字稱呼古藏族政權主要緣起吐谷渾;吐蕃的“蕃”律詩中讀元韻,元曲中讀寒山韻,反映的都是其帶-n尾的真實語音,曆史上并無吐蕃tǔbō讀音,不必因藏族自稱bod,就須注音吐蕃tǔbō;藏文史籍中對“吐蕃”的系列藏文音譯表明“蕃”曆來讀-n尾音;“吐蕃”應據其本源音義今讀tǔfān。
關鍵詞:吐蕃 本真讀音 尊史從古 自然音變 語音規範
1.
引言
古代藏族吐蕃政權,國家對其已有權威定論。2015年國務院新聞辦《西藏發展道路的曆史選擇》白皮書指出:“公元7世紀在西藏發展起來的吐蕃政權是中國曆史上一個地方政權,為開發中國西南邊疆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吐蕃一詞怎麼讀?學界形成吐fɑn論與吐bo論兩派,至今争議不斷。如姚大力(2013)據粟特文獻等稱“吐蕃”應今讀tǔfán;朱宏一(2017)引用謝仁友(2003)的觀點說“吐蕃”隻能讀tǔbō。
從唐宋的《唐韻》《廣韻》到清朝《康熙字典》,曆代漢文辭書裡吐蕃的“蕃”都找不到注音為bō的根據;20世紀30年代《國語辭典》(黎錦熙主編)、20世紀60年代《現代漢語詞典》對吐蕃均注音tǔfān,台灣現沿用的《國語辭典》(重編修訂本)也是tǔfān。縱觀吐bō論發展曆程,有四大關鍵節點:
1)法國人Rémusat(1788-1832)最早據清朝稱西藏為“圖伯特”而改讀吐fān為吐bō(伯希和,1915),始啟學界争議;可見吐bō論根本上是舶來品。
2)受學界“(吐)蕃對音藏文bod”觀點的推動,1961年田漢的話劇《文成公主》在京演出首次公開念“吐蕃”為tǔbō(牙含章,1980);按:bod為藏族自稱,是藏文的轉寫。
3)受學界“古無輕唇音”則(吐)蕃不讀fān而讀‘播’音”等觀點影響,1975年修訂版《辭海》首次在辭書中給“吐蕃”注音tǔbō(常鳳玄,1989),此後《新華詞典》《漢語大詞典》等也注音tǔbō,但《現代漢語詞典》仍堅守tǔfān注音。
4)謝仁友2003年在《中國語文》刊文《“吐蕃”音辨》(以下簡稱“謝文”),就吐蕃讀音提出六大問題并分别解答,強調漢語“蕃”字有bō音;吐蕃讀音的文獻史實和語言調查表明應讀tǔbō,從普通話語音規範角度吐蕃也應讀tǔbō等。2005年《現代漢語詞典》出第5版,也改tǔfān注音為tǔbō了。
我們反複研讀與吐蕃讀音相關的藏、漢文獻,發現吐蕃的曆史本真讀音并非如謝文所說可讀tǔbō;因此,我們不揣淺陋,就謝文六大問題提出不同解答,希冀溯源本始,就教于方家。
2.
“ 吐蕃 ”讀 音商榷
2.1
漢語中“蕃”字究竟無bō音?
謝文說:
漢語韻書中“蕃”字确無bō音,但可找到“蕃”有bō音的線索。
1)東漢魯國蕃縣因陳蕃之子為魯相,避陳蕃諱,改“蕃”之翻音為鄱音。[唐]顔師古《漢書注》提到應劭為該蕃縣注“蕃音皮”,不相信這是避諱陳蕃而改的音,而是“蕃”本就“音皮/鄱”,《史記》中蕃縣就寫作“鄱”。“蕃”字二音:常見優勢音“音翻”,上古屬元部;方音“音皮/鄱”,上古屬歌部,歌元陰陽對轉。
2)應劭的“蕃音皮”即“蕃音鄱”。[唐]司馬貞《史記索隐》誤以為鄱、皮雙聲,後漸訛為蕃音皮。
3)[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薄荷……[唐]孫思邈《千金方》作蕃荷”,可見“蕃”字“音鄱”是方音。
4)“蕃”字薄波切bō音一直在方言中存在,如江西鄱陽縣。《廣韻》未收bō音是因其對方音字可酌收也可舍棄。《集韻》中收了該方音,可惜錯放在支韻下,讀蒲糜切pí。(這裡概引謝文,下同。)
我們贊同謝文上古歌元二韻部陰陽對轉之論,漢代蕃縣即鄱縣,元部“蕃”音确實可混同歌部“鄱”音,但唐代語音中并無“蕃音鄱”的情況,不能由此得出漢語中“蕃”有bō音的結論。理由如下:
1)上古歌部諸字“皮(蕃)、陂、義//鄱、婆、頗”等到唐代已系統分化為中古止、果二攝(見下頁表1):蕃(皮)、義一類屬止攝,鄱、頗一類屬果攝。這導緻唐人讀上古歌部入韻韻文難免别扭,如唐明皇讀《尚書》“無偏無頗,遵王之義”句時,因讀不順專門下诏改果攝“頗”字為止攝“陂”以與“義”押韻。蕃縣“蕃音皮/鄱”的歌部古音分化類似:因北齊時蕃縣已廢(隋于此改置滕縣且唐宋因之);偶爾提及蕃縣,唐人據古書“蕃音皮”之注隻能讀“蕃”為止攝音,“鄱”則另讀果攝音。謝文所謂“蕃音皮即音鄱”到唐代行不通。
2)《史記》中蕃縣是寫為“鄱”,但東晉·徐廣《史記音義》裡注“鄱音皮”;我們查閱注音蕃縣的古文獻(唐之前《史記音義》等三種、唐代《括地志》等九種)基本都說“蕃本音翻,改音皮”,且唐代并無謝文所謂“蕃音鄱”之注音。司馬貞《史記索隐》隻是據舊典懷疑“蕃”應初改為“鄱”,後漸訛變為今(唐代)“皮”音;顔師古否定蕃縣音翻,不代表他認同音鄱;顔氏《漢書注》中凡提蕃縣,僅注“蕃音皮”,并無鄱字;他給止攝韻字“靡、陂”分别注音“武皮反、彼皮反”,确證唐代“蕃音皮”是讀止攝音。
3)謝文“蕃音鄱”之論源于明·顧炎武“魯國蕃縣……蕃音皮;皮,古音婆(同鄱)”的說法,無非要證明唐代吐蕃可讀tǔbō。但顧炎武音韻研究主要是離析唐韻完善古韻分部,其所謂“蕃音皮/婆”針對的是上古音而非唐音,謝文卻一再強調“蕃音皮/鄱”貫通古今,抹殺皮、鄱韻母到唐代已然分化的事實,也忽視顧炎武《日知錄》所說“唐之吐蕃即今之吐魯番”(不論顧氏地理正确否,其讀吐蕃明顯為tǔfān)。其實“蕃”字讀皮讀鄱均與吐蕃音義無關。
4)謝文由明代“薄荷”與唐代“蕃荷”異形對音而得出“蕃”字音鄱/bō是個方音的結論也不成立。譬如今所謂華表,漢代寫為桓表;今廣東番禺,宋代或作婆魚;那麼能從古今對音中得出“桓”應注huá、“婆”應音pān的結論嗎?顯然不可(它們何以音近而訛倒可探讨)。
5)謝文稱“秦代番縣後改名今江西鄱陽縣”,其實該番縣後世演變始終無涉“蕃”字(見鄱陽縣政府網站曆史沿革),與魯國蕃縣語音演變無關(蕃縣到北齊已廢);故其所謂“蕃字音鄱/bō是方音至今存于方言”之說不成立。實際上,蕃縣(《史記》作“鄱”)之“蕃”中古一直音皮。
6)唐宋時《唐韻》《廣韻》都未收“蕃/鄱音皮”,是因蕃縣/鄱縣到隋唐已消亡,僅個别經史家偶爾提及。後《集韻》廣錄經史家的注音才将“鄱、蕃”并列收入支韻皮音,并注釋“縣名,在魯”(鄱陽之“鄱”《集韻》另收入戈韻婆音),反映唐宋經史書面音而非古方音。以此觀之,《集韻》對蒲糜切“蕃”字沒放錯地方。
綜上可見,吐蕃的“蕃”唐宋時并無“波、婆”音,“蕃”字既無薄波切,也無ō韻母,即使“波、婆”等字漢到唐宋也無ō韻母,音韻學界的拟音可資證明,則漢語中“蕃”字确無bō音。誠如鄭張尚芳(2006)所言:蕃注bō音讀若“播/婆”是立足于“播/婆”今音而言,與唐音根本不合……用元以後才出現的音節bo來比附一千多年前的曆史名稱“吐蕃”而不理會其間的曆史音韻分段變化,是很不科學的。
表1 上古“歌”韻部在唐代的分化(例字帶聲母拟音)
2.2
為什麼唐人用“吐蕃”二字稱呼古藏族政權?
謝文對“吐蕃”語源的四種觀點進行比較後說:看來吐蕃一詞當源于突厥人的稱呼,是突厥語Tüp和藏語bod形成Tüp bod結構,意為“蕃部族”。唐人為何用吐蕃二字稱呼古藏族政權?謝文分析說:
1)“吐”僅是個譯音字。
2)蕃字唐代可兩讀:或音方煩切通“藩”;或音薄波切“鄱”,如蕃縣的“蕃”。
3)蕃字鄱音譯音bod,但藩音更符合大唐要反映唐、蕃名分關系的意願。這種半音/意譯的譯法漢民更易接受。這大概是唐朝對譯bod時不用“播、波”等字而用方音“蕃”字的原因。
謝文此論預設吐蕃應源于突厥語對音bod,這并不成立,相關結論也難免偏頗。理由如下:
1)前已述,漢語中“蕃”字并無bō音,則所謂吐蕃源于突厥語等純屬對音猜想。常鳳玄(1989)提及古突厥文專家意見:從突厥文構詞看,“蕃部族”的對譯應為püt tüp。不是謝文所提Tüp bod結構。
2)從詞源看吐蕃的“吐”當指吐谷渾,并非譯音字。試看《太平寰宇記》說:“疊州,(隋炀帝)大業末陷入吐蕃,唐(高祖)武德二年複置疊州”;《新唐書》說:“武德六年(623)四月己酉,吐蕃陷芳州。”衆所周知,bod吐蕃政權于貞觀八年即634年才首次遣使唐朝為漢人所知,隋末唐初其疆域尚遠離芳州、疊州(疊州、芳州當時是隋唐與吐谷渾交界府州,均在今甘肅甘南州);上述芳州事件《資治通鑒》另記為:“武德六年吐谷渾寇芳州。”可見,此處攻陷芳州、疊州的吐蕃是吐谷渾蕃部而非古藏族bod部;早在bod政權首次通使唐朝之前漢地已簡稱吐谷渾為吐蕃,類于今稱塞爾維亞人為塞族。有人會問:上述記載可靠嗎?因古代史官修前朝史志,軍國大事均照搬前朝皇帝實錄一類,相關時間、族群等名稱不敢篡改;且此芳州事件載于《唐書》開篇《高祖本紀》,猶如報刊頭版頭條,豈容訛誤!
3)前已證,唐代蕃縣的“蕃”無果攝鄱音且與吐蕃音義無關,則謝文所謂吐蕃的“蕃”音兼藩、鄱兩讀自不成立;且吐蕃無論初指吐谷渾還是轉指bod,均為專名專音,不容兩讀,否則難以交際語用。
4)誠如謝文所言,吐蕃讀tǔfān很符合唐朝要反映唐蕃名分的意願。唐朝确實重視以和親政策使諸蕃政權宗親化、藩王化,故公開封授吐蕃贊普“驸馬都尉、
王”等名号并賞賜财物,促進多民族中國發展。但吐蕃一詞非為反映唐蕃名分而設,不存在謝文所謂“對譯bod時不用‘播、波’等字而選用方音‘蕃’字”的那種委曲遮掩做派。唐人所以用吐蕃二字稱呼bod政權主要緣起吐谷渾:先簡稱吐谷渾為吐蕃,後陰差陽錯将此簡稱施于bod政權,緻唐史中吐谷渾另簡稱吐渾、蕃渾等。
5)唐與bod吐蕃初通使時,尚不接壤,中介正是吐谷渾。法·巴贊、哈密屯(1992)說:漢人當時通過一個操突厥-蒙古語言的民族即吐谷渾而知道吐蕃稱呼,比
的突厥文早一個世紀。唐朝宰相杜佑撰《通典》說:“吐蕃,在吐谷渾西南”,正是用吐谷渾作參照。吐谷渾雖與隋唐時有争戰,但其将王子質押于長安,願作蕃國;而後崛起的bod政權迎娶文成公主後,也以唐朝蕃屏自居,如下表(南曉民、劉妍君,2015:156)。
表2貞觀年間唐、bod互動情況
6)文成公主遠嫁bod吐蕃,确立唐與吐蕃兩百年的舅甥禮儀。公主赴吐蕃時曾休止于吐谷渾,一件吐蕃古文書記載了此事:“吐蕃松贊幹布于狗年娶中原皇帝之女文成公主為妻,吐谷渾王率文武百官和貴婦們迎接文成公主,舉行盛大宴會後文成公主後再進到dbon國中。”據托馬斯(F.Thoms)、屠次(G.Tucci)等人研究,dbon古藏語意為甥,除吐蕃對唐自稱dbon外,他稱僅見用于吐谷渾。甥國作dbon正跟“吐蕃”音頗近(鄭張尚芳,2006:547)。吐谷渾與吐蕃同處青藏高原,唐朝同視之為“蕃”且“二吐”也有聯姻之舅甥關系,唐朝略知一二(林冠群,2006:244),這是簡稱吐谷渾的“吐蕃”陰差陽錯轉指bod政權的一個可能原因。
7)吐谷渾663年被吐蕃滅國後,二吐名稱仍時有相混。如《冊府元龜》載:“則天長壽三年(694)西平大長公主還‘蕃’。公主者,太宗族妹;貞觀中‘吐蕃’遣使請婚,至是來朝設歸甯之禮焉。”我們知道,出降吐谷渾的弘化公主,武則天改封為西平大長公主。但還是有史官把公主出降國誤為吐蕃,或者其眼中吐蕃即吐谷渾。亡國後吐谷渾本部并入吐蕃,其殘部在唐朝安排下一路往東北撤退,直退到今山西境内。《新唐書·吐谷渾》:“吐蕃復取安樂州,吐谷渾殘部徙朔方、河東,語謬為‘退渾’。”宋遼時期,仍有吐谷渾人被稱“吐蕃”。《遼史·喜隐傳》:“喜隐,字完德,……授西南面招讨使,命之河東索吐蕃戶。”《遼史》校勘記:“按:《遼史·景宗紀》雲保甯九年以喜隐為西南面招讨使……此三年内無吐蕃戶入河東者。惟保甯九年(977)稱:‘吐谷渾叛入太原者四百餘戶,索而還之。’吐蕃應是吐渾之誤。”可見,遠離bod吐蕃後,流落太原的吐谷渾人又被自然地簡稱吐蕃。這更可驗證吐蕃一詞曆來與吐谷渾有不解之緣且不讀tǔbō。
8)“蕃”入韻古詩則印證吐蕃一詞肯定不讀tǔbō,且不存在“蕃”讀bō入韻的詩歌,唐至清代,時經千年,曆朝皆然。試看如下古詩節選:唐·賈島《寄滄州李尚書》:沉謀藏未露,鄰境帖無喧。青冢驕回鹘,蕭關陷吐蕃。……宋/金·耶律楚材《德新先生惠然見寄佳制二十韻和而謝之》:家貧谒魯肅,國難避王敦。北鄙來雲内,西邊退吐蕃。……元·張養浩《雙調·沉醉東風·蔬圃蓮池藥》:郭子儀功威吐蕃,李太白書駭南蠻。……明·陳琏《瞿塘歌》:其南通越巂,其西來吐蕃。浩浩納衆流,濁浪聲豗喧。……清·單隆周《秋懷十四》:沐國當年阃外尊,煌煌帶砺誓書存。波摧萬騎傳榆水,桴卧千城壓吐蕃。以上諸詩中入韻的“蕃”大都讀律詩元韻帶-n尾,不讀bō,自然不會與bod對音。唐代此類詩歌尤多,讀者可自行搜索驗證。
總之,1)“吐蕃”最早應來自吐谷渾的簡稱,後被唐朝(貞觀八年後)賦予新内涵,轉指且專指藏族bod政權并約定俗成;因bod政權與吐谷渾的地緣政治聯姻(包括後來吐谷渾本部并入吐蕃),指bod的吐蕃仍有濃厚的吐谷渾色彩。曆史上吐蕃在指稱藏族的同時,偶或返本歸真指向吐谷渾,有“象似稱呼的混同”現象。
2)“吐蕃”在隋唐之際确曾短暫地與吐谷渾對應,并保留在相關實錄性質史料中;但其後史籍如《通典·吐蕃志》《兩唐書·吐蕃傳》等對此隻字未提,這是由于隋唐時吐蕃用來簡稱吐谷渾是臨時的(時間短、範圍小,知道的人少),且唐代吐谷渾還另有吐渾、蕃渾等其他簡稱。在此背景下吐蕃一詞轉指bod政權後,并不影響唐朝稱呼吐谷渾。而古藏族吐蕃政權一度強盛,名噪一時,令唐人印象深刻,故當人們把吐蕃與藏族bod政權約定俗成地對應後,淹沒了吐蕃曾為吐谷渾簡稱的痕迹。這樣,太宗朝以後唐人也說不清吐蕃一詞的來曆;相關的曆史記載充滿不确定猜測之語,如“不知吐蕃有國之所由”(《通典》)“其種落莫知所出也”(《舊唐書》),還以“或雲”方式聯想到南涼鮮卑“秃發”王族乃至“發”羌,緻吐蕃語源紛議。但漢文獻語用中吐蕃的“蕃”指“蕃國/屏(周邊部族、政權)”之音/義如腳注所述,并無分歧。
2.3
怎樣解釋“蕃”字讀音中的-n尾?
謝文坦承:(吐)蕃在唐詩元曲中是押元韻帶-n尾;漢民中确有讀吐蕃為tǔfān的,并解釋原因如下:
1)唐人選用“蕃”字譯寫藏文bod很有一番巧妙用意,“蕃”字優勢讀音fān影響漢民對bō和fān二者取舍中傾向于fān。
2)官韻《廣韻》隻收fān音,大緻反映部分漢民吐蕃讀音實際,詩詞曲押韻又都據官韻書,對元韻字不敢越雷池半步,否則有科舉落第危險。故韻文中“蕃”押元韻有韻尾-n很正常。但鑒于藏民一貫自稱bod,且今天漢民中也有讀tǔbō的,謝文仍主張吐蕃當讀tǔbō。
對謝文此論,我們有異議:
1)(吐)蕃在唐詩中是押元韻,但元曲中并無元韻。唐以後曆朝官韻書僅限詩韻,不限詞、曲用韻;且詩、詞、曲押韻各成韻系,不盡相同。如謝文所提元曲韻腳字“蕃、蠻、漢”在《廣韻》分屬元、删、寒韻部,互不押韻,但在元代曲韻書《中原音韻》中它們都歸并為寒山韻而押韻。故謝文所謂“詞曲押韻都據官韻書”“‘蕃’在元曲中押元韻”的說法有待推敲。
2)吐蕃的“蕃”無論在律詩中讀元韻,還是在元曲中讀寒山韻,反映的都是其帶-n尾的真實語音。之所以沒有“蕃”讀bō入韻,非因科舉官韻所限(如不受科舉官韻限制的元曲中“吐蕃”入韻不讀tǔbō),而是曆史上不曾有吐蕃tǔbō讀音。清末美國外交官Rockhill的調查恰可驗證這點,他(1891)曾記錄清代漢民對川邊、甘邊藏族人的幾種稱呼:
,Fan-min,Fan-tzǔ等均帶fan音,沒有tǔbō音。唐代既無tǔbō音,也無吐蕃兩讀,自不存在謝文所謂“唐人選用‘蕃’字譯寫藏文bod的巧妙用意”。
3)《廣韻》中“蕃”字僅收元韻,并非謝文所謂“反映部分漢民吐蕃讀音實際”,而是反映吐蕃本無bō音。譬如《廣韻》收有吐谷渾“谷”字的特殊音義(見後文2.6),後《集韻》增音,連蕃縣這個已消亡小地名“蕃音皮”的音義都收了,二韻書獨不收“蕃音bō”的特殊音義,反證唐宋時确無吐bō讀音。
4)唐代科舉詩賦固受限于官韻,但不至于像謝文所說“對元韻字不敢越雷池半步”;相反士子們對官韻不合語感的限韻據理力争,緻唐朝官韻始興“同用”。如元韻本不許與魂、痕韻押韻,但唐朝科舉詩賦中元韻可與魂、痕韻同用押韻,甚至越出同用限制與桓韻通押。(吐)蕃讀元韻帶-n尾入韻曆朝律詩,不存在士子因科舉壓力而放棄“蕃”之他音。
5)誠如謝文所言:韻文中(吐)蕃押元韻有韻尾-n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既已承認吐蕃的“蕃”音帶-n尾,卻因藏族一貫自稱bod,就要吐蕃注音tǔbō,根由在于謝文執着于吐蕃讀音要與bod音一緻。其實古代某部族或邦國被不同語言不同詞音稱呼很常見,如慕容鮮卑族建國自名吐谷渾,漢地南朝稱之河南國,吐蕃呼之阿夏,突厥謂之唐古特,各有約定俗成名稱,發音何曾一緻?吐蕃與bod音本有差異亦然。藏學界頗有學者認為唐代藏文韻尾-d與-n常可互換,bod音可混同bon(藏族苯教
)。楊志國(1987)據此提出bon可對音(吐)蕃;鄭張尚芳(2006)還提出“吐蕃”可能來自藏文mtho-bon或突厥文tüpü-bon指“高地苯”等,這倒值得深思。
2.4
怎麼看待漢語中“土波”“播吉”等譯音詞?
謝文預設吐蕃音譯藏文bod,就學界讨論的“撥川、土缽、土波、土波思”等音譯詞舉例強調:譯音字無定形,吐蕃的“蕃”因原典不同而有“撥、缽、波”等不同寫法,它們語音同近,都能譯音bod;而bod的不同譯音字也證明吐蕃應讀tǔbō。謝文此論将不同時代的詞與吐蕃讀音混為一談,我們不敢苟同。以下據音譯來源分兩類逐一說明:
1) “撥川”是吐蕃投唐大将論弓仁墓碑碑文(唐代張說奉敕令撰寫)中出現的,碑文有“贈(論弓仁)為撥川郡王,稱故國”之句。藏學家王堯(2011)指出:“此‘撥’即論弓仁的故國bod,碑文用‘撥’不用‘蕃’,可能因‘蕃’(pian)音距bod較遠。”可見撥川一詞無關吐蕃讀音。
2) “土缽、土波思”等音譯詞出于元明文獻。這些詞表意确與吐蕃有關,但究其語音來源,既非謝文所謂音譯bod,也不對音吐蕃,而應譯音突厥語系一類。原來,蒙語屬于突厥語系,13世紀的畏吾字蒙文《蒙古秘史》中,吐蕃概念讀為
,類似唐代突厥人稱吐蕃為Tüpüt。在元代語言文化交流中,蒙漢兩類稱呼與吐蕃/西蕃相互滲透影響,表現如下:首先,元蒙統治者為有效統治中原,在朝廷起用大批漢族大臣,對藏區沿用漢語傳統的吐蕃/西蕃稱呼,設置吐蕃等處宣慰使司等;皇帝的蒙漢文對照聖旨中,蒙文對譯漢文吐蕃/西蕃;其次,漢族大臣們稱呼藏族時,有些主動向皇帝蒙語發音靠攏,表現在漢文獻中出現了一批意指吐蕃/西蕃的奇葩對音詞,如下表。
表3元明時“吐蕃”意義的相關對音詞
由上表可見,元明漢文中稱呼藏族的既有漢語本有詞吐蕃、西蕃,也有一批蒙語發音詞,它們披上漢字外衣後與吐蕃意義關聯,頗具迷惑性,易與吐蕃混為一談。應明确,它們與吐蕃義同而韻不同:西蕃、吐蕃為隋唐已有之漢語詞,與土蔔惕、脫孛都等元明音譯詞來源性質不同,讀音自不能混。姚大力(2013)還提到元代藏文《紅史》以thu-hyen音譯《唐書·吐蕃傳》中的吐蕃,更證明元代吐蕃不讀土波一類詞音。謝文恰于此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觀地認為它們讀音相通并作為吐bō論依據,竊以為非也!至于“播吉”,詳見下文。
2.5
相關文獻史實和語言調查能否說明“吐蕃”讀tǔbō?
謝文強調:不少漢民把吐蕃讀tǔfān,但文獻史實和語言調查表明,藏人自稱一直是bod,吐蕃應讀tǔbō。以下我們按“文獻史實”“語言調查”兩部分,分别讨論。
1)根據時代和來源,謝文所謂文獻史實有三類:首先,認為唐代藏文bod對音漢文(吐)蕃,如恩蘭·達紮路恭紀功碑、敦煌石室藏漢對照文書、唐蕃會盟碑中吐蕃的族稱。其次,明代到20世紀30年代bod對音漢文“播、博”,如明代《西番譯語》的"
\播吉\西番”這類對音材料和工農紅軍幫助西康藏族人民建立的博巴政府。第三,其他民族對吐蕃的對音稱呼,如突厥人、阿拉伯人Tibbat、《馬可孛羅遊記》中的Tibet。
無疑,這些文獻史實中相關名稱意義确與吐蕃有關,但其語音并無确鑿依據對音吐蕃,具體分析如下:
謝文所提達紮路恭紀功碑的碑文均為藏文,自不存在藏漢對音;所提吐蕃敦煌文書與唐蕃會盟碑确有藏漢文對照,但其中的(吐)蕃難以對音藏文bod,原因在于謝文忽略了隋唐以來中原王朝所形成的“蕃漢對舉”傳統:“漢”代表中原王朝/族群;“蕃”泛指周邊地方政權/族群。就唐朝而言,朝廷内外有蕃漢官,軍隊有蕃漢兵,蕃漢對稱而又都是唐朝官兵的稱謂。唐稱吐蕃為西蕃,呼後突厥為北蕃;唐太宗對諸州縣是皇帝,對諸蕃以天可汗自居。謝文所提唐蕃會盟碑上的漢文,唐朝有6處異稱為“漢”與吐蕃的略稱“蕃”相并稱,如“蕃漢并于将軍谷交馬”。在蕃漢對舉語境下,此蕃字按今音應讀fān。
《西番譯語》對音材料和博巴政府名稱中bod分别對音漢字播、博,但這和吐蕃讀音無關。所謂“播吉”反映的是藏文的語音,義同吐蕃、西番(屬格),僅此而已。
謝文所提突厥文、阿拉伯文Tibbat、《馬可孛羅遊記》Tibet,這些與漢文吐蕃形成背景不同,也無對音關系。法·巴贊、哈密屯(1992)精辟指出:歐洲語言裡指稱吐蕃的Tibet源于中世紀旅行家向蒙文和波斯語Tibbut的借鑒。而波斯文形式當以阿拉伯文Tibbat寫法為基礎,阿拉伯文的Tibbat源于9世紀初的粟特文
,而粟特文的則溯源于8世紀突厥文碑銘一類……唐朝漢人采用以-n結尾名詞
,瑞典高本漢對音作thuo-piwen,加拿大蒲立本對音為tho-puan,總之吐蕃在7世紀無論如何帶有-n尾而非-t尾。可見西方不少學者考證吐蕃讀音帶-n尾;謝文所列文獻史實并不能說明吐蕃音讀tǔbō。
2) 謝文所謂語言調查如下:藏學家任乃強1929年赴西康向藏族人調查,得到的回答是娶了唐朝公主的古藏族王國名稱是“播”;謝先生自己先後請教在京的藏族博士、教授各一位,都認為吐蕃應讀tǔbō;此外還調查了三大藏區對藏族自稱的不同發音。
因吐蕃名稱事關藏族,調查現當代藏族同胞對吐蕃的讀音,似乎有些參考作用。但需注意,藏族從未自稱過吐蕃,吐蕃是上千年的漢語曆史詞而非藏語本有詞。這是基本史實,卻被一些學者讨論吐蕃讀音時忽略了。以此史實為前提,試想,問詢當代個别藏族人真能反映吐蕃的曆史本真讀音嗎?謝文調查藏區方言對自稱的發音,對吐蕃本真讀音的考求亦無幫助。
其實,要探索“吐蕃”千年曆史真實語音,與其問詢現當代藏族人,不如向古代藏族人留下的藏文史籍求取。經過梳理,我們發現:古代藏文史籍中對漢文吐蕃的對譯,除了謝文所提bod外,宋以後還有一系列雙音節-n尾藏文拼讀;曆史上漢文吐蕃-n尾語音被藏族人接受并以音譯方式屢次進入藏文史籍,形成上述系列-n尾藏文拼讀,這主要與宋朝編撰的《唐書》有關。原來,元世祖忽必烈時,官方先後在涼州和臨洮建譯場翻譯藏漢等各族經典。在臨洮譯場,漢族譯師胡降祖與藏族譯師仁欽紮國師合作,首次把前朝《唐書》譯為藏文。因出自官方譯場且吐蕃史料豐富,藏譯本很快引起藏族史家注意;藏族《紅史》應最早摘抄了《唐書·吐蕃傳》并說明《唐書》藏譯過程,保留《唐書·吐蕃傳》書名漢音。其後,藏史著作中明确表示引用《唐書·吐蕃傳》的還有《漢藏史集》《西藏王統記》等(南小民、巴桑,2017)。具體請看下表:
表4《唐書·吐蕃傳》書名的藏文拼讀(藏文注國際音标)
元代漢語中“蕃”字重唇音聲母應已完成向輕唇音[f]的轉化,而上表藏文大都以
[h]字母對音“蕃”字聲母,是因彼時藏語本無輕唇擦音[f],便用相近的喉擦音[h]來對音(目前西藏城鎮藏族受普通話影響普遍可發[f]音,一些邊遠農牧民仍不能發[f]音)。元代《蒙古字韻》中對音漢字“蕃”的八思巴字
,拉丁轉寫為han,與上表藏文對音吻合;元代還有碑文八思巴字
,拉丁轉寫為fan對音漢字“蕃”(參看羅常培、蔡美彪,2004:146;254)。現代藏族學術大師根敦群培《白史》開篇講西藏地名:“除漢地外,其他諸大國,皆呼西藏為‘底巴達’(Tibet)。此顯然是從漢地往昔呼西藏為‘吐蕃’(
)與蒙古語中呼西藏為‘吐巴達’(
)所轉變而成”(根敦群培,2012:3-4),其中明确以藏文[ tu ::::: phan]對音漢文“吐蕃”。藏文屬拼音文字,利于保留古音。上述“吐蕃”所對譯藏文,無論元代明代的,抑或現代的,都從音譯漢文《唐書·吐蕃傳》而來,故其發音相近。盡管個别藏文拼寫不盡相同,但就用-n尾音節對音“蕃”而言,它們毫無二緻。故謝文所述個别藏族人讀吐蕃為tǔbō,應是受某些錯誤發音潮流的影響。
2.6
從普通話語音規範角度看“吐蕃”應讀tǔbō還是tǔfān?
謝文主張:藏人自稱bod,按普通話地名名從主人的審音規範原則,循《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法》的規定,據北京音系,吐蕃讀音規範為tǔbō較合适;附注還強調吐蕃與吐谷渾同屬曆史特殊讀音,故須名從主人。
謝文因藏族自稱bod就強調按名從主人原則給吐蕃注音tǔbō,乍聽似乎有理,實則難以妥善确證。理由如下:
1)譬如多音字“谷”在《廣韻》裡有“餘蜀切(音欲)”注音并注釋“亦虜三字姓,吐谷渾氏”,而“蕃”在《廣韻》中僅收元韻且無吐蕃義注釋;同樣,對《資治通鑒》作注的宋人胡三省每每提及吐谷渾便注音“谷,音浴”,生怕人們讀錯;而提及吐蕃時根本不注“蕃”音,即胡氏認為(吐)蕃當讀通行的元韻音,無須特别注音。可見謝文所謂吐蕃、吐谷渾同屬特殊讀音之說不成立。
2)所謂名從主人本質而言,必定是“主人”在曆史上首先主張并經常使用某特殊名稱,方有别人或國家“從之”的結果。而藏族曆史上并未主張并經常自稱吐蕃,則吐蕃的審音、注音何來名從主人?真正名從主人的案例唐代也有。如《舊唐書·回纥傳》:“元和四年……可汗遣使改(回纥)為回鹘,義取回旋輕捷如鹘”,後唐朝“從之”并改稱,但這與吐蕃無關。
3)名從主人原則審音的地名,地點相對固定(縣市一級),如番禺。而吐蕃曆史上其地域變動不居;元朝還曾設置吐蕃等路宣慰使司(不含今西藏),屬狹義吐蕃。由前述吐蕃初指吐谷渾及藏文音譯《唐書·吐蕃傳》的情況看,以名從主人原則審音吐蕃也不合史實。
4)《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法》針對少數民族語言裡的地名,吐蕃作為漢文曆史專名并非藏語裡的地名,不宜按該法規範讀音。
3.
結語
綜上可見,謝文對吐蕃讀音六大問題的解答都存在誤會;其吐bō論也難成立。我們重新解答謝文六大問題,結論俱是相左。從普通話語音規範角度看,“吐蕃”應據唐代本源音義按自然音變原則今讀tǔfān;鑒于吐bō論本有追求曆史古音之旨,辭書對龜茲qiūcí、月氏yuèzhī等曆史詞也注古音,“吐蕃”注音若尊史從古,可暫拟tǔbiān(緣于清代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 古無輕唇音》:“古讀蕃如卞……卞、變、蕃皆同音”;中外漢學家們給“吐蕃”拟thu-piwen一類古音),并加注“是古音,在某些讀古詩韻文場合用”,這樣才能反映“吐蕃”一詞曆史本真讀音。
西藏紮西曲林寺前活佛東噶·洛桑赤列給《紅史》中的藏文
作注,用藏文
[ thufan]對音漢文“吐蕃”;前甘肅省佛協副主席、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楊海蓮曾說:吐蕃按人民群衆的讀音應讀tǔfān,讀tǔbō在藏文佛典中沒有根據。那種認為吐蕃對音bod、藏族自己從來都讀tǔbō的觀點應是一個美麗錯誤。無論語源探讨、蕃漢對舉傳統,還是吐蕃入韻的系列古詩,都說明吐蕃曆史本真讀音帶-n尾,這是曆史上元朝官方譯場漢藏兩族譯師一緻确認的,也是黎錦熙、呂叔湘、丁聲樹等老一輩語言學家編纂辭書時一緻肯定的,建議《辭海》《現代漢語詞典》等辭書采納。
來源:《中國語文》2020年第2期
作者:南小民 周至琴 孔凡秋
編輯:黃海紅
校對:鄭雨晴
責任編輯:郝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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