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旁“吃瓜”的傳達室大爺說,别吵吵了,放我這,多稀罕的一座鐘啊!
◎林特特
有一年,我去南方某城出差,回程時,合作方的一位大哥與我同行,他也要去北京辦事。
我們買了同一趟車次的高鐵票,座位緊挨着。在車站檢票口,瞅着電子告示牌寫着“××車”的狀态“即将檢票”,××車便是我們即将要坐上的車。
大哥忽然一拍腦袋,“對了!忘了給你買點土特産帶回去!”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再出現時,離“停止檢票”僅剩一分鐘,我扶着兩隻大箱子,一隻他的,一隻我的,急得滿頭汗;大哥也滿頭汗,隻見他倆胳膊上挎着兩籃桃,說是籃,更像筐,籃子上貼着紅紙,上書“至尊水蜜桃”。
“快跑!”大哥看我一眼,看告示牌一眼,他沒有給我筐的意思,我自覺箱子比筐還容易控制,我們極具默契地拖箱帶筐踉跄狂奔,勇闖閘機。大哥從褲兜中掏出身份證的刹那,摔碎了手機屏,而兩筐桃差點卡在閘機處不可自拔。
一番狼狽後,我們終于抵達列車前。時間緊急,我們壓根沒按照車票上的車廂數字上車,而是先上車,等車開了,再每人一籃桃,不,是一筐桃,每人一隻大箱子,一步一步挪到正确的車廂和座位上,挪得不多,也就八節車廂吧。
待安座,我剛松下的氣又提起來,桃籃放不進頭頂的行李欄,擱在過道中,又擋着行人的腳步。唯一的辦法是放在腳下,兩腳懸空,兩腿屈着,四個小時的車程,我一直在想,怎麼把桃分給周圍的乘客吃,或者送給乘務員?或者幹脆留給下一站的乘客?
大哥沒有給我棄桃而去的機會,他形容了水蜜桃的美味,想象出他将帶一籃桃進京訪老友,老友見到桃時欣喜的表情,以及對方能接收到的千裡送桃之誠意。大哥還提醒我,“我跟你們單位那誰誰說了,你明天上班給他帶幾個桃去,特産!”
四小時後,我們到達北京南站。人山人海,打車處,隊伍長到繞成幾重回字,我隻能坐地鐵回家。
晃動的車廂裡,我屢次準備把那籃桃默默擱在某個角落,下車後,我走,桃不走。但想到單位的某同事已經得到消息我要帶桃上班就妥協了,再一想,我辛苦四個小時,蜷着腿,擡着腳,把桃從遙遠的南方拎到北京,現在扔掉它,是不是前功盡棄了?地鐵颠簸,人擠着人,我恨不得把桃籃頂在腦袋上,換乘,再換乘,一小時後,我出地鐵,新的磨難開始了。
要過天橋,上天橋八十一級台階,下天橋同樣。拎着箱子,挎着桃籃,我艱難前進,紅紙已在旅途中被擠脫,我臉上的粉因疲憊,也脫得差不多了。
我被迫打了一輛車,原本下天橋我可以步行回家,帶着桃,我沒信心。我家住在六樓,這是一個尴尬的樓層數,一些六層建築有電梯,一些沒有,我們沒有。
當我再爬完幾百級台階,終于站在家門口時,我深深吸一口氣。“哐當!”“哐叽!”門和桃,一個關上,一個落地,我真想扔了這份重禮,上一次有此念頭,還是在天橋上彎着腰喘氣時。
我的腰是直不起來了。我盯着桃,還沒緩過勁,電話鈴聲響,大哥的聲音傳來,“到家沒?我到我朋友這了,怎麼樣?桃味道不錯吧?我朋友也說好!”
“謝謝,謝謝!我剛進門。”反正腰還彎着,我索性多點幾個緻謝的頭,我沒說出的話是,謝謝,送的禮物很好,下次請不要送了。
我坐在玄關處的小闆凳上,想起了上一次收到重禮是什麼時候,在某學院培訓時。确切地說,不是我,是與我同屋的室友收到的。
那時,我們還年輕。室友正當妙齡,追求者衆。長達半個月的異地培訓中,恰逢她生日,她的一位追求者送來生日禮物。宿舍管得嚴,快遞不能送上門,我接到室友求助電話,下樓一看,瞬間石化。那麼大的包裝箱,總有一立方米吧。
我試試重量,我們倆弱女子絕對不可能将它擡上沒有電梯的四樓。繼續打求助電話,倆男生如約而至。送進宿舍,大家都興奮地搓搓手,如此重禮,究竟是啥呢?
那會兒,還沒有曬開箱視頻一說,珍貴的儀式隻存在于我們的記憶中。我們剪開捆紮帶,撕掉透明膠,露出一個木質弧形的頂,哒哒哒的聲音越聽越分明,“铛!”一聲響,我們四個人對視一眼,有種不祥的預感,接着“铛!”“铛!”我們抓起手機,是的,此時此刻,下午三點整。
室友收到的生日禮物竟是一座鐘。且不說,送鐘是否符合送禮的道德準則,也不說追求一個女孩,鐘是否能準确表達心意,也許對方認為我将是你的終點呢?單說這禮物準點報時的功能,人散後,隻剩我和室友兩人在房間,白天還好,夜深人靜,逢半點,它敲一下,逢整點,幾點它敲幾下。說實話,除了愛叫,除了不吉利,這座鐘顔值尚可,做工精細,木頭雕的小鳥惟妙惟肖,塗着金粉的三根針,時針、分針、秒針,盡顯華貴;可是,這些和睡眠相比,又算得了什麼呢?
鐘敲六下,我起床了,一歪頭,發現室友坐着,她起得比我更早。她盯着鐘,她的表情告訴我,昨天是她最難忘的生日,這是她最難忘的生日禮物。
我輕輕問了一句,鐘這麼重,到時候,你怎麼帶回家?室友猛擡頭,深深看我一眼,“帶?”“是啊,再過幾天,培訓就結束了。”我提醒她。“事不宜遲”,室友馬上穿衣服起床,我以為她要打包、發快遞,她蹬上拖鞋,撓着鳥窩似的一頭亂發,全無淑女風範,她更像個念念有詞的巫女,“今天就得扔掉,就得扔掉。”
我用理智按住了室友,小鳥又跳了幾次,三根金針又運作了一段時間,日上三竿,昨天幫我們擡上重禮的兩位男生,今天又幫我們擡了下去。壞消息是,室友執意要扔,為表示感謝,還請倆壯勞力和我一頓大餐,真真是勞民傷财;好消息是,在大堂,為扔哪兒、扔了算不算糟蹋心意、算不算浪費,我們發生了争執,而在一旁“吃瓜”的傳達室大爺說,别吵吵了,放我這,多稀罕的一座鐘啊!
哎,他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有鐘在前,有桃在後,那天,我坐在小闆凳上,痛定思痛,将心比心,發誓絕不會給人送重禮。此後,每當出差去某地,有熱心的接待方或朋友,說帶點特産吧,我都主動表示,早在淘寶看好了你們這老字号的旗艦店,買了很多,直接送到家,還能分給身邊人。
我最害怕的是開會,會議完,一人送一袋書,尤其是畫冊,銅版紙印刷,一本抵普通書的二十本。
我最驚訝的是曾收到過一尊雕像。某人不聲不響,合作完項目後,送我一份紀念品。我在發表言論時,他們抓拍了一張照片,為了給我驚喜,找店家按圖做了個擺件。照片一言難盡,凡人都不可能360度無死角,雕像倒是百分百呈現了照片中扭曲的我,再配上金屬底座。我在離開酒店時拿到它,我在去火車站的路上拆開它,我對着“我”發呆,我甚至舉不起“我”,我要是扔了“我”,“我”就會淪落到垃圾站,有無數雙腳踐踏在“我”的臉上。
一時間,我對着這份重禮哭笑不得,一邊發消息感謝對方的盛情、有心,一邊居然懷念起那籃桃,起碼它隻是一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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