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04 23:53:43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點擊右上方的“關注”。感謝您的支持和鼓勵,希望能給您帶來舒适的閱讀體驗。


引言

商人作為宋代平民社會興起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通過科舉、聯姻、捐納等方式成功地實現了向上的社會流動,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宋代商人的積極入仕是商人社會地位不高及其社會地位與經濟實力相分離的表征,但是以商人為代表的這種社會流動是自漢唐以來我國封建社會封閉、保守的社會結構在面對宋代商品經濟勃興、商人力量壯大這樣一種外部壓力時所作出的一種自我調适、自我進化。

一、宋代重農抑商,商人積極入仕

社會流動是“指人們的地位、位置的變化,更精确地說,它是指個人或群體在社會分層結構與地理空間結構中位置的變化。”職業流動為社會流動的一部分,它是指人們在不同職業之間的轉換,如由商而士,由農而兵等,都屬于職業流動範疇。值得指出的是,兼職現象在宋代社會普遍增多。若以現代社會學中的概念來界定,兼職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職業流動。但在兩宋時期,兼職現象的增多也能夠反映一個社會的流動情況。

韓愈有雲:“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1

可見中國古代傳統重農抑商思想,緻使工商業者長期處于四民中的末位。唐中葉以來,由于商品經濟的逐漸發展,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有所改善,四民界限被打破,出現新的職業群體,而工商業者也不再局限于職業内部,開始于社會之中流動。

而宋代打破了唐時 “工商之家不得預于仕”的規定,商人子弟讀書應舉已不在法令的禁止之列,到了英宗年間政府更是下诏:“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卓然不群者,亦許解送。”即國家從法律上、制度上承認了商人的入仕權。至此,科舉制度成為了普通民衆實現向上流動的階梯和重要管道,蘇轍就曾說 “凡今農工商賈之家,未有不舍其舊而為士者也。”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2

科舉入仕向普通民衆的開放實際是國家把政治權利這樣一種社會稀缺資源從貴族官僚手中向下移動的結果,其中,富民階層成為了這一權力轉移的最大受益者。雖然科舉制表面上為全體民衆開辟了一條競争性的社會升遷渠道,但這樣一種從“學而優則仕”到“學而優則仕”的人才選拔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凸現了教育在社會地位取得中所具有的傳承功能,即出身透過教育而影響社會地位的獲取,如父輩擁有較多的财富可以提供給下一代比一般貧寒家庭更好的教育,下一代自然具備比貧寒家庭出身的人更多獲取較高社會地位的幾率。

此外,科舉制的普遍推行,為社會各階層提供了一種可以不受家族、身份、血統的限制實現向上流動的機制,這無疑與此前把人們終身乃至世代束縛于同一社會地位層次,整個社會猶如一潭死水的凝固式分層結構截然不同,它代表着人們實現自身價值與自我發展的希望。不僅如此,宋代平民階層通過考試應舉實現向上流動機會的增加,指向的是一種平等性的原則。科舉制度主要以考試成績決定取舍,不僅打破了身份性的屏障且又加以鎖院、糊名、謄錄等方式體現了考試的公平性原則,使得寒秀之士有憑借自身的學識、才能決勝場屋的公平競争機會。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3

雖然在這一地位達緻的過程中,更多地還将取決于個人的資質、努力程度等,但無可否認,經濟基礎是獲取良好教育的前提。特别是這種以科舉應試為目标的漫長教育,如果家庭沒有相當的經濟實力,那一般是難以承受的。盡管宋代政府為士人應舉提供了免費膳宿的官學,宋代史籍上也有讀書人依靠富人資助而中舉的事例,但這畢竟是少數,而更多的則是隻能依靠自己的家庭供養。

所以,占有财富而沒有特權的商人在科舉競争中的确比其他出身貧寒家庭者具有更強的優勢,他們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大量财富為自身和下代子弟提供良好的教育,進而蟾宮折桂,成功實現整個商人家庭的社會流動。因此,科舉入仕對商人的開放使讀書應舉成為宋代商人實現向上流動的一條重要管道。如洪邁的《夷堅志》中先開設酒店、後棄商中進士的王育卿還有曹州商人于令儀“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堂,延名儒以掖之。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4

二、婚姻不問閥閱,商人以财買婚

商人階層與現任官員、宗室、士人階層聯姻是商人改變自身及家族所屬階層實現向上流動的另一重要途徑。

鄭樵在總結唐宋之際婚姻觀念的曆史變遷時說:“隋唐以前‘家之婚姻必由于譜系,’而五代以來‘婚姻不問閥閱’”。

此言清楚地表明了五代以前世人的婚聘重門第、尚閥閱,而宋代門閥世族政治的消亡反映在人們的婚俗觀念上就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向:士庶不婚的陳規被打破,婚姻重科舉進士,婚姻論财,議親貴人物相當等社會現象在宋代普遍出現,其中,特别是世人嫁娶尤重錢财成為一時之尚,對此,時人頗有論述。蔡襄說:“觀今之俗,娶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财。”司馬光則直言:“将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将嫁女,先問聘财之多少。”宋代婚姻重财,而商人作為财富力量的代表,自然在以财買婚、攀附上層時得以大顯身手。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5

宋代商人以财買婚,通過與官僚、宗族、士人聯姻進而跻身上層的例子可謂比比皆是。其中最為顯赫者當屬開封尉氏縣的茶商馬季良,因為娶了真宗劉皇後之兄外戚劉美之女,獲封光祿寺丞,蘇州商人朱沖,其家族内“弟侄數人,皆結姻于帝族,因緣得至顯官者甚衆”而宋代商人買婚于宗室以提高自己身份地位更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史載開封大商“帽子田家”“家凡十縣主,每五千貫買一個”,而 “大桶張家”更是憑借其财勢“至有三十餘縣主。”

除了與官僚、宗室聯姻外,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與未來的官員攀親也是商人們樂此不疲的事。于此,表現較為典型的即是宋代盛行一時的“榜下捉婿”之風。宋人朱彧對此曾說:“富商庸俗與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錢,以餌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餘缗。”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6

《禮記·婚儀》中記載道:“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

這清楚地表明了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婚姻不在男女之間的兩情相悅,它更多的是關系到人們的社會地位和日後家族的榮耀發達,因此婚姻是兩姓兩家彼此間的經濟交易行為和政治融合行為。宋代是婚姻不論閥閱的時代,在世代相襲為主要特征的門閥世家逐漸消亡的情況下,商人階層與官僚士大夫、宗室、士人等上層人士聯姻已成為社會的一個普遍現象,雙方結為秦晉之好顯然都是以功利主義目的為取向的。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7

宋代在商品經濟繁盛、财富力量崛起的曆史背景下,官僚、宗室與商人聯姻是這些傳統社會上層人員在富貴難以兩全的情勢下以貴博富以保持家道不堕的不二法門;而商人作為新興成長起來的社會财富力量的代表,他們千方百計與社會上層人士攀親則是其以富買貴以提高自身階層地位、實現家族向上攀升的重要途徑,雙方各有所求,從而達成了默契。

隻不過中國民間俗語所說的“門當戶對,結為姻眷”由漢唐時的門第、家世、身份之等級觀念而變為權與錢的結合、富與貴的交換。但需要指出的是,從曆史發展的角度來看,宋代表現在婚姻關系中的這種權與錢的交換行為是身份等級制度式微的表現,它打破了士庶不婚的傳統,使得中國傳統社會的婚姻由“家之婚姻必由于譜系”的門第等級婚姻狀态向着“婚姻不問閥閱”的平等方向發展,從而成為了宋代社會曆史進步與社會向近代文明轉型的一個重要表現。

三、商人捐納買官,以此登上高位

宋代商人階層實現向上流動還有一個重要而普遍的途徑,就是直接以錢買官或向官府進納錢粟得官。兩宋三百餘年外患頻仍、戰端不息,政府軍費支出浩瀚,出于财政上的需要,政府賣官、民間買官乃應時而生,從而使捐納買官成為了商人階層登進出仕的另一重要階梯。

宋徽宗大觀四年就有臣僚上奏言:“朝廷以三路财用少乏,邊儲未豐。近年以來,出頒假将仕郎等告牒,比之往歲,不啻數十倍。凡富商巨賈,乘時射利。”

商人依仗财勢納粟入官“遂緻此流遍滿天下,一州一縣無處無之。已仕者約以千計,見在吏部以待注拟者不下三百人。 是皆豪猾兼并之徒, 屠沽市販之輩”宋室南渡之後内憂外患相繼,費用百端,更是為商人捐錢買官大開方便之門。南宋時,富商之家不僅繼續以财入官,甚至在軍隊之中、政府出使随員之列也出現了他們的身影:高宗紹興十七年就有臣僚上奏雲:“今日官戶不可勝計,而又富商大業之家多以金帛竄名軍中僥幸補官,及假名冒戶、規勉科須者,比比皆是。”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8

捐納買官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一大弊政,一向為人所诟病,其所帶來的社會惡果自不待言。然而,從社會流動來看,捐納買官是平民階層實現向上流動的重要手段與階梯,官是從國家财政收入增加的需要出發,民是從向上登進的富貴實益着想,雙方出于各自的需要,形成了一個類似于社會契約式的互惠體系。在這樣的體系之下,諸如血緣、身份、等級等原來緊繃在各階層社會成員之間的禁锢被逐漸打破,使商人等這樣一些原本出于社會下層的人通過财富登上高位成為可能,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平民階層的上行流動,而且捐納作為社會流動工具的有效性甚至超過了科舉。

捐納買官和宋代以來普遍推行的科舉制度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二者都具有較大的平民性:制度設計是向着除了奴婢、罪犯等“賤籍”以外的所有民衆開放的。但相較于科舉出仕學力和财力必須同時具備而言,捐納買官者隻要具備一定的财力,均可出入仕進,從而改變自己的身份地位。因此捐納買官所具有的平民性特征比科舉入仕更為廣泛,從而增加了整個社會的流動性。

結語

宋代以來,社會開放程度不斷提高、社會流通渠道較為通暢,商人通過與士人、官僚階層聯婚、交友或捐赀買官、跻身仕林等方式,不僅擴大了作為個體的商人自身的人際關系網絡,而且更具有社會意義的是,實現了向上流動的商人在改變了自身社會地位的同時,其個人人際關系網絡也随之跨越了社會分層的界線,而與社會上層人員有了密切而持久的人際關系。

宋代科舉制的主要變化(宋代商人的社會流動)9

但是,商人的向上流動并不意味着他與原來同層人員之間的人際關系,就宋代而言,商人作為宋代社會結構中處于上升期的群體,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社會各階層對商業、商人表現出了一定程度的認同,人們的社會生活受到了商人的誘導而逐步脫離了以農為本的傳統,追商逐利的風氣至為盛行。更有積極意義的是,商人向上流動所造成的宋代社會結構中的一個重大變化:士商相混、士商融通使士階層成為了商人的代言人,商人的思想、商人的利益訴求往往通過士大夫們的口筆表達出來,“士農工商”的傳統四民觀在士大夫的筆下遭到了徹底的颠覆。

參考文獻

《禮記》

《宋史》

《舊唐書》

《夷堅志》

《資治通鑒》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