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非馬”,是著名的辯論家、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提出的辯題。
據說,公孫龍有一次騎馬過關,按慣例馬是不能通過的。公孫龍卻堅稱自己騎的是“白馬”,不是“馬”。經過一番雄辯,官吏無言以對,便放馬與其一起過關了。
“白馬非馬”的論調看似荒謬,但在邏輯學上有着重要意義。
首先,公孫龍在辯論中指出,白馬與馬的概念内涵不同。馬是從形體來命名的,而白馬則是從顔色來命名的,因此,白馬與馬是不相等同的。
接下來,公孫龍又說明白馬與馬的概念外延不同。如果要說馬的話,黃馬和黑馬都可以;而如果要說白馬,則黃馬和黑馬不可以。假如說白馬就是馬的話,那麼就不會有這種差異了。
接着,公孫龍又從事物與其屬性的角度進行辯論。白馬是馬的形體加上馬的顔色,因此白馬與馬是不同的。公孫龍還用反證法來論說自己的觀點。因為白馬不等同于黃馬,也就區分了黃馬與馬。這樣一來,黃馬就不是馬了。同理,如果說白馬是馬,不就自相矛盾了嗎?
最後,公孫龍辯說,平時人們之所以把白馬叫“馬”,是因為人們暫時抛開了“白”這個因素,僅取“馬”這種因素來稱呼的;有“馬”是僅僅就馬的形體而言,而不能将馬的“白色”也叫做馬。這實際上也是圍繞馬的本身與屬性在做文章。
但是,無論公孫龍如何能言善辯,“白馬非馬”顯然是一個錯誤的邏輯。其關鍵之處在于混淆了事物的“個”與“類”的關系。其将事物的個别屬性與總體範疇相割裂。
事實上,事物的共性存在是以其個性存在為基礎的。抛卻了事物的個性存在,也就沒有事物的共性存在了。因此,事物将無以為名,事理也就全部混亂了。
“白馬非馬”論,體現的是一種典型的詭辯邏輯。雖然這個命題本身是錯謬的,但卻可以從某些方面,給人以思維上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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