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午,
蚌埠五河消防前往大新鎮郭台村
撲救民房火災途中,
遇一輛私家車,牌号皖C W508D。
車主對消防警笛聲充耳不聞,
拒不避讓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時間長達5分鐘!
面對火情,
5分鐘意味着什麼?
不僅僅是财産損失,
更可能關乎到人命!
@蚌埠消防 怒斥這種行為↓
今天,最新的消息發布,
該輛面包車的駕駛員最終
主動前往當地交警部門接受了處罰。
5月8日中午12時許,蚌埠市五河縣消防大隊往該縣大新鎮鍋台村撲救民房火災, 途中一輛車牌号為皖CW508D的五菱面包車在前方行駛,聽到救火車的警笛後,途中其他車輛均主動避讓消防車,而該車卻拒不避讓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輛長達5分鐘。發現有蚌埠牌照車輛在五河境内不願主動避讓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信息後,五河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随機安排轄區中隊進行處理。根據車輛信息,城南中隊民警聯系上了車主,并要求駕駛員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
5月16日上午10時許,皖CW508D駕駛員王某來到位于新集鎮的交警城南中隊,就其5月8日中午行為進行了處理。在接受處罰時,王某介紹,5月8日中午12時左右,其駕車從頭鋪上路至新集,當時,由于家裡有急事,再加上道路車輛較多,認為短短幾公裡路,避讓及時不及時無所謂,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對于自己的行為很懊悔,并誠摯的道歉,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願意接受交警處罰,随後,五河警方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
張永才 王寅寅
安徽網記者李勇
消防車是在與時間賽跑
早到一秒鐘
被困人員就多一分希望
因此絕大多數車主會盡量讓出一條“生命通道”
但總有個别人不以為意
拒不讓行的後果自然是“攤上事”了
↑本報資料圖
問
消防車等救護車輛需要避讓嗎?不避讓會怎樣?
答
主動避讓救護車輛,不僅僅是一種道德共識,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救護車輛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在執行任務時,其他車輛應依法避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90條,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扣3分、罰款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看到這裡
可能又有小夥伴要問了:
不避讓是違法
可如果我為了避讓
違反了交通法規
那又有誰替我埋單呢?
在這裡小編要告訴大家
這種“想讓又不敢讓”的顧慮
是完全不必要的
因為對于這種情況
交警蜀黍
不!罰!款!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因為給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讓道而出現闖紅燈、壓實線等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在接到罰單後,可向交警部門進行反映,交警部門在核實後,會酌情消除記錄或撤銷處罰。
消防戰士們工作很緊急,很辛苦,
咱們以後别給他們添亂了
好嗎?
↑本報資料圖
路上看見消防車,
自覺主動讓行!
同意的,轉!
内容 | 互聯網消息彙總
新安晚報、安徽網、甯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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