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兩條基本原則——就是佛教對人世間的理解。第一,“一切萬法不離自性。”第二,“自性本無一法可得。”要同時要領會這兩句話,我們就要思考自己是怎麼生活在這世界上的。這個“法”是指什麼?事物!“萬法”就是萬事萬物。天下所有的事物,都離不開我們的“自本性”。隻有“本心一體”,事物的意義才向我們呈現。
例如,明朝的王陽明就把禅宗思想吸收到儒家學說之中。“心外無物”,心外沒有東西的,“物”都是心造出來的。一天,有一個朋友問王陽明:“你說心外無物,我且問你,那山間的花,自開自落,與你的心何幹?”這是唯物主義的反駁!王陽明回答的:“汝未去見那花時,汝心與花一時俱滅。”——都不存在,花也不存在,你的心也不存在。“汝一去見那花時,汝心與花一時都明了起來。”
“花”的英語叫“flower”。那麼它為什麼是這個名稱,前提是什麼?從植物學角度講,“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換個角度來說,花是我審美的對象,比如說,牡丹花象征富貴。假如它既不是審美的對象,也不是植物學上一個概念所規定的東西,“flower”這個詞就不會存在,你隻能說它是物質?“物質”作為一個哲學範疇,如果不被我們言說,也不被我們看到,它就沒有,即“無”,所以一切事物因人而“有”,因人心而“有”。
最後,動物沒有世界,它們隻是被安置在一個固定的環境裡,隻有人才有天地、山川、河流、大海、星辰,動物恰好處在“world”的物質環境裡而已。同理,如果把一條狗牽進教室,它會發現這裡是“classroom”嗎?它隻是聞聞看:第一,它的主人在哪裡?第二,它可能的敵人在哪裡?還有它的食物在哪裡,有沒有肉?兜了一圈發現沒有于是就走了,所以它沒有“world”。總之第一句話:“一切萬法不離自性。”因為我們有“心”,于是事物向我們呈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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