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企業的财會人員,應當全面掌握和學習企業會計準則,這樣在處理業務的核算時,才能得心應手、不容易出錯,最大程度上避免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今天開始,小五就跟大家分享企業會計準則第14号—收入的相關内容。
本準則中的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緻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産使用權收入。
我們先來看看新收入準則的适用範圍:
準則适用于所有與客戶簽訂的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合同,但長期股權投資、合營安排、企業合并、金融工具、租賃、保險等準則規範的除外。
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确認收入。也就是說,隻要客戶擁有了控制權,企業就可以确認收入了。
實務中,确認收入是一項很重要的環節,接下來小五為大家新準則下收入确認和計量的五步法。
何為五步法?
新準則設定了收入确認計量的五步法,分别是:識别合同、識别履行義務、确認交易價格、分攤交易價格、确認收入。
第一步:識别與客戶訂立的合同
1、合同的定義
本準則所稱合同,是指雙方或多方之間訂立有法律約束力的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2、合同成立的條件
在合同開始日就滿足合同成立的條件,通常情況下,企業在後續期間無需對其進行重新評估。合同開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對于暫時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合同,企業應按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處理:
3、合同合并
4、合同變更
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履行合同了,這時候需要變更合同内容怎麼處理呢?應區分不同的情形,對合同變更分别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步:識别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履約義務是指合同中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确區分的商品或服務的承諾。如企業宣傳的免費保修服務。
企業應當将向客戶轉讓可明确區分商品的承諾,以及向客戶轉讓一系列實質相同且轉讓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區分的商品的承諾,作為單項履約義務。
企業客戶承諾的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可明确區分商品:
1、客戶能夠從該商品本身或從該商品與其他易于獲得資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企業向客戶轉讓該商品的承諾與合同中其他承諾可單獨區分。
注意:以下幾種情形屬于不可明确區分:
今天的分享就先到這裡了,本文隻介紹了收入确認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剩下的部分還沒有講,下一篇再詳細講解。
最近都會更新新收入準則的系列文章,關注“51賬房”,不錯過每一次學習的機會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