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開燈不僅為了看清楚路況
也是為了讓其他駕駛人、行人
盡早發現自己駕駛的車輛
濫用遠光燈
雖可能是一次有意或無意的瞬間之舉
這個行車中的小細節
卻可能帶來永久的傷害
蜀黍先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濫用遠光燈
都有哪些危害?
1
遠光燈眩目有瞬間緻盲效果
遠光燈的發光強度遠高于近光燈
會使對向車輛駕駛人、騎行者
行人等因眩目而瞬間緻盲
到底有多危險?
來舉個例子
2
遠光燈會縮小對向車輛駕駛人的可視範圍
遠光燈産生的光暈會占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縮小對向車輛駕駛人的可視範圍。
3
濫用遠光燈易引發“路怒症”
脾氣暴躁的駕駛人在會車時如果被對向車輛遠光燈照射,可能會“以牙還牙”,用遠光燈回照對方,導緻不理智的危險駕駛行為。
4
跟車時使用遠光燈會影響前車駕駛人
近距離跟車時使用遠光燈,前車内外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反光光暈,使前車駕駛人産生眩目,難以觀察到周圍的交通環境。
由此可見
濫用遠光燈有多危險
那麼
遠光燈到底該如何使用呢?
哪些情況不能使用遠光燈?
▶夜間行車,在照明條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禁止使用遠光燈。
▶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的公路,當與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會時,應在距來車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
▶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近距離跟車行駛時,後車不能使用遠光燈。
▶遇有濃霧、大雨等低能見度天氣時,不能使用遠光燈,此時若使用遠光燈易形成漫反射,嚴重影響駕駛人視線。
什麼時候應該使用遠光燈?
▶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的郊區公路行駛時,可以使用遠光燈。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交替使用遠近光燈進行示意,如:夜間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号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那麼如果遇到有車輛使用了遠光燈
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若對向來車使用遠光燈,首先注意自己是否無意間打開了遠光燈,同時可變換遠近光燈提醒對方。若對方無視提醒,應将視線右移,減速靠右行駛,謹慎會車;
若前方是路口或路況複雜路段,應靠邊停車,待來車通過後再行駛。
在此
金昌交警呼籲廣大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夜間行車請慎用遠光燈、善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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