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的頭三個月,稱為妊娠早期,是胚胎組織分化、發育的重要時期,也是最容易受内外環境影響的時期。因此,為了避免胎兒的畸形,母親在妊娠早期要做到四忌。
忌濫用藥:确定懷孕後,要盡可能少用藥或不用藥。 患某些疾病必須用藥時,也要在醫生指導下應用。
尤其是避免用激素、磺胺、四環素類藥物,因為這些藥會對胎兒造成損害,對于作用不甚明确的藥物更要禁用,就連沿用多年的保胎針黃體酮也要慎用。臨床研究表明,早期流産中有60%是由于胚胎發育不良引起的,而發育不良的胚胎遲早要夭折,沒有必要一味保胎。過多地用孕激素保胎治療,或是徒勞無功,或是胎兒有性器官發育畸形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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