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為解決确有困難家庭小學生放學後的看護問題,2010年上海市教委就印發了《關于做好本市小學生放學後看護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0〕37号),要求小學因需提供放學後看護服務。2014年市教委出台《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小學生放學後看護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4〕8号),要求放學後看護服務逐步擴大至所有公辦小學,服務的對象為家庭看護确有困難的學生(服務時間一般為放學後到下午5點)。
2017年市教委出台《關于在本市小學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7〕37号),在小學逐步推行放學後豐富多樣的課外拓展活動。據調查,本市約98%的小學開展了課後服務工作,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放學的困難。
日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小學生校内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在原有的到下午5點的免費課後服務的基礎上,對家庭按時接送仍有困難的學生,将免費課後服務進一步延時到下午6點,這将進一步回應家長對小學生放學後延時看護等需求。
2.小學生的校内課後服務有哪些内容?
答:學校可根據資源狀況和學生、家長的實際需求,一般安排做作業、自習、課外閱讀等活動,其中在放學後的“快樂30分”時段可為學生提供自主選擇的拓展活動,比如書法、美術、閱讀、遊戲、體育鍛煉、科學小實驗、社團等豐富多樣的活動,也可對個别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差補缺。
各區和學校可以根據學校特點和學生需求,将“快樂30分”拓展活動進行适當的延伸,尤其鼓勵開展勞動教育和體育、藝術等活動,但不得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進行集體教學或補課。
3.本市小學生參加校内課後服務是否收費?
答:本市小學生校内課後服務目前階段不向學生或家長收取費用,所需看護費用由财政經費解決。
4.如果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放學,如何向學校申請課後服務?
答:課後服務面向的是家庭按時接送确有困難的學生。這部分學生的家長可通過咨詢班主任、訪問學校微信公衆号或網站等方式了解學校提供課後服務的信息,向學校遞交申請書,寫明申請參加課後服務的理由、接孩子時間(一般不晚于下午6點)等信息,家長簽字後交班主任。班主任彙總、學校審核相關情況後,及時确定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名單,安排相關的課後服務。
5.如何調動學校教職工參與課後服務的積極性?
答:在人員安排上,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教職工輪流排班、返聘退休教職工等方式提供服務,也可鼓勵家長志願者參與,确有需要的可引入社區教育力量或社會公益性機構。學校可通過發揮黨團員教職工的先鋒模範作用,帶動全校教職工積極參與。在績效激勵上,優化績效工資區域統籌部分的分配,向開展課後服務積極主動、效果突出的學校适當傾斜,并将服務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實績納入教職工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加大獎勵力度,充分發揮其激勵功能。
6.如何确保學生在校參加課後服務的安全?
答:文件特别強調各區和學校在組織、落實課後服務過程中應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實安全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強化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切實消除場地、設施、消防、飲水衛生、傳染病疫情、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本市校方責任險已覆蓋學校組織的、在學校範圍内開展的課後服務,學校要建立相應的學生傷害應急處理機制。為做好接送參與課後服務的學生回家,家長也需要配合學校做好相關的安全工作。
7.如何保障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有效開展?
答:一是強化責任意識,強調區、校把做好校内課後服務作為順應民生需求、增強人民群衆獲得感的重要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二是加強考核監督,市級層面将各區組織課後服務納入對各區教育工作考核範圍和督政範圍,開展專項督查和抽查。同時要求各區将課後服務作為對學校評優評先的重要内容,納入學校督導範圍,落實課後服務責任制。
三是強化保障,要求将開展課後服務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教育經費預算,在區财政教育經費、市對區财政教育轉移支付中予以保障落實。同時優化績效工資區域統籌部分的分配。四是加強宣傳交流,建立交流展示平台,及時總結、推廣成功做法和先進經驗,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課後服務工作的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周雲 實習編輯: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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