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直到昨天,他終于承認,在08年的時候(那時候我在北京工作),他在一次喝酒後和她發生了關系,其後又發生了數次。但他又說,他和她發生關系并不是因為喜歡她,而是和我吵架後走的極端,也反複告訴她不會和我離婚。
結婚六年,我一直努力賺錢、補貼家裡。而比我大三歲的他,直至現在,仍然拿着每月不足1000的工資,家裡的一切費用幾乎都是我在承擔的。
07年的時候,我得到了一個北京的工作機會,薪水很高。和他商量,他也支持,說讓我先去,他盡量随後也去。在北京工作後,我基本是每兩周就回大連過周末,節假日就和他在一起不是旅遊就是休息,為此幾乎都沒陪我父親。
08年的時候,我發現他和一個女同事有暧昧來往。考慮再三,我辭掉工作,回到了大連。
上周五的早上,快到他出門的時間,我鬼使神差地摸了一下他西服的禮儀兜,就是會放花之類的那個小兜,結果發現了一張嶄新的電話卡。問他,他說是在銀行櫃台撿的,想用來備份電話用的,還理直氣壯地讓我查機主身份證,肯定不是他。
我當時就把那張電話卡換到了我的手機上查詢通訊記錄,發現了他與那個女人的多次通話記錄,其中5月12日一天就通了7、8次,倒有6次是他主動打給她的。我問他,有什麼事情是需要這麼頻繁的通話的,他卻隻說沒有重要的事兒。
這幾天一直在問他,甚至找了那個女人出來一起詢問,她卻隻說是她喜歡他,主動纏着他,以後不會再找他了。他當場也表态,不會再和她聯系。但憑借多年和人打交道的工作經驗,我清楚地知道事情不會這麼簡單。
我一直追問着他,直到昨天,他終于承認,在08年我在北京的時候,他在一次喝酒後和她發生了關系,其後又發生了數次。但他又說,他和她發生關系并不是因為喜歡她,而是和我吵架後走的極端,也反複告訴她不會和我離婚。
他倆發生關系多在網吧,說找個VIP房就可以。
我清楚地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有許多需要反省的地方,比如是不是有時候因為工作的原因表現和太強勢了,再比如因為個性的原因(我是白羊座,非常典型的火像星座)會比較不溫柔。但我卻知道,夫妻兩個人再怎麼不愉快,在沒辦理離婚的前提下,就仍是夫妻。
難道因為吵架或者暫時的感情不合,就可以出軌?那為什麼那段時間我沒有出軌?
他這個人外形條件不錯,1.82的個子,特别是總是溫溫地說話或輕笑,是很讨女人喜歡的那種類型。我外形一般,可能确實沒有他長得讨喜。她1.7左右,很瘦。
我真的不理解,我原來以為那個憨厚、忠誠的一個人,為什麼也抵制不住誘惑;或者說,即使抵制不了第一次,為什麼在随後又會主動找她。
想當初,我将辛苦攢了幾年的錢全部給他用來炒股,雖然不幸碰上了股市大跌,回到手不過四分之一,可是,那是我的全部積蓄。結婚這幾年,他父母家裡、他身上的每一根紗都是我在操心,甚至為了怕我爸生氣,每次我都謊稱是他花錢買的。可天知道,他從最初的每月600工資,到現在的1000多,連房租錢都不足以支付!更别說為我買些什麼生日禮物或結婚紀念了。
我也問他,即使他和她有關系的那段時間,我其實也會回大連,他也會回北京,為什麼他可以這樣做,他卻說,和我才是做愛,和她完全是因為在氣頭上、在發洩!
我不想對那個女人的行為評價什麼,畢竟更大的責任在我LG這兒,如果他不想,沒有女人可以強迫一個男人做什麼。
結婚六年,給我這麼大一個驚喜,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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