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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後個稅特征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0 01:45:12

稅改後個稅特征(個稅升降的秘密)1

個稅收入增長的原因之一是同期居民名義收入的增長。 (IC photo/圖)

2020年12月15日,财政部官網發布信息,1-11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6.95萬億元,同比下降5.3%。

主要稅收收入項目十三種,隻有四種是同比增長的。分别是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10.1%;印花稅,增長27.9%;契稅,增長12%;車船稅、煙葉稅等其他非主要稅項,共增3.3%。

2018年以來,我國啟動第七次個人所得稅改革,推出多項減稅舉措,力度之大被認為是史上之最。

為何經曆兩年改革之後,個稅收入繼續增長?

基數變低

2020年個稅收入的正增長,一定程度是受2019年“低基數”的影響。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講師宮映華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我們每一次個稅改革都以增加扣除為主要舉措,也即平時所說的提高“起征點”,因此每次個稅改革初期往往會出現個稅收入銳減的情況。

作為新稅法實施的第一年,财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個稅收入10388億元,同比下降25.1%。2019年1-11月的累計個稅收入9502億元,今年則是10465億元,在低基數的基礎上,顯示出較大幅度的增長。

其實與2019年之前相比,目前的個稅收入不算高。據财政部數據,2017年前11個月全國個稅收入11096億元,2018年同期為12987億元。

從曆史上看,個稅收入往往在一次改革後出現先降後增的趨勢。

2011年,中國啟動第六輪個稅改革,将起征點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時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在次年表示,這一改革後工薪所得納稅人有6000萬人不用再納稅。受新政影響,2012年全國個稅收入下降3.9%,為5820億元,之後一路走高,連續6年增長,直至2019年第七次稅改後再次出現下降。

名義收入增長

宮映華解釋,基本每一次稅改初期,個稅收入和納稅人數量都會大幅減少,并在一兩年後出現回升。“因為城鎮居民的收入會不斷增加,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因素,整個肯定是向上走的。”

2020年前11個月,個稅收入逆勢增長的背後是居民名義收入的增長。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3486元,增長3.6%;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3.9%。

實際上,前三季度扣除價格因素後,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速僅由上半年的-1.3%轉為0.6%。但個稅是在居民名義收入(即不扣除價格因素)的基礎上計算的,因此同步維持了正增長。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進展,各項複工複産舉措的推進,保住了企業及其就業崗位、職工工資收入,工薪個稅收入也有了增長的可能。”河北金融學院講師臧建文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此外,2020年的個稅收入還受到彙算清繳的影響,這可能讓它顯得比實際上更多。

所謂彙算清繳,指的是在次年彙總計算上一年預繳的個稅,稅款多退少補。

在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中,應繳個稅以“年”為周期進行計算,并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合并為“綜合所得”,統一采用累進稅率制,同時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與之相适應,個稅扣繳方式也從2019年改為“累計預扣”。

這些變化讓中國實施了40年的個稅征收首次出現了年度彙算需求。根據要求,2019年的個稅年度彙算需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完成。

“2019年的個稅有一部分可能是放在2020年才去補的。”宮映華猜測。也就是說,今年前11個月的個稅收入有可能受到2019年補繳或退還的稅額影響,如果2019年補繳稅額較多,計入2020年後必然将拉高今年的個稅收入。

稅改後個稅特征(個稅升降的秘密)2

(梁淑怡/圖)

稅制變化引發增稅

新稅改将個稅征收從分類制改為了分類、綜合相結合的稅制,這也是個稅提高的一個原因。

以往,中國個稅征收采取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分類計稅的方式,第一項按超額累進稅率計稅,後三項采用比例稅率計稅。

新稅法下,四項所得被合并為“綜合所得”,統一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稅。這一稅制對部分收入來源多樣的中高收入群體征稅加強,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整體個稅收入。

一位就職高校的稅收研究者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以前勞務報酬是單獨一種計稅方法,能通過各種方法避稅,現在采用綜合征收,避稅空間縮小了,“(收入渠道多元的)這一群體比例并不小,像我同事裡今年補稅金額超過6位數的大有人在。”

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陳明藝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在原有稅制下,稿酬、勞務報酬等拆分後單筆收入控制在800元以下就可避稅,現在都算綜合所得,累加後依然要按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稅。

這一改革也帶來了争議。

在陳明藝看來,收入由工資薪金、勞動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種來源構成的典型群體就是高校教師、科研人員等知識分子,新稅法增加了這一群體的稅負。

她舉例,有些著名專家由于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較高,累加後的個人所得稅适用稅率已經達到45%這一最高層級。尤其是擁有專利的理工科老師,特許權使用費所要交的稅也比之前增加不少。

“我們現在甚至都請不到專家了,很多課題需要專家咨詢,但他每次勞務報酬都要交稅,累加之後稅率就很高,人家就不幹了。”陳明藝說。

與股息、紅利及财産租賃、财産轉讓等資本所得相比,作為勞動收入的綜合所得稅率較高。前者依然采用20%的比例稅率,遠低于後者45%的最高邊際稅率。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适用綜合所得45%最高稅率的主要是專家學者、科技人員、文化人士和行業能手等知識分子和各類人才,過高的稅率将打擊創新創造的積極性,背離創新型國家發展目标和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的目标。

西南财經大學财政稅務學院周克清教授等學者認為,目前中國45%的個稅最高邊際稅率對消費的刺激、人才的吸引以及稅制公平的實現都産生了明顯的阻滞效應,建議下調至35%,稅率累進級次和最高阈值也相應下調,以吸引人才、激勵創新。

按照個稅目前的标準,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的,适用45%的稅率。

大數據平台提高征收效率

随着新稅改的推出,一大變化是全國稅收大數據平台的建立。它提高了稅收征管能力,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個稅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李平在2020年底發表的一篇論文中介紹,國家稅務總局自2015開始探索建立全國性數據庫,于2020年8月建成全國統一的稅收大數據平台,将全國稅務數據整合打通,實現了對全國稅源情況和稅款征收情況的動态監控。

在大數據平台的支持下,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ITS)的建設、個人所得稅App的推出對個稅征收産生了直接影響。

宮映華介紹,稅改之前,工資薪金之外的勞務報酬收入主要靠自行申報,難以監管。“比如像高校老師外出講課,假如約定的勞務報酬是稅後一萬塊,但對方單位是否如實申報個稅其實是不清楚的,也可能為了節省成本就用其他辦法把這筆賬沖掉。”

在個稅App上線之前,人們無法随時随地查詢個稅扣繳狀态。“很多公司不給代扣代繳個稅的話,自然人也不知道。”在河南洛陽稅務系統工作的張穎彤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現在稅務有專門的個稅系統,自然人有‘個人所得稅’App,公司有扣繳客戶端,以身份證為稅号,一證一碼一人,雖說不能完全避免偷漏,但比以前征管漏洞小太多了。”張穎彤說。

陳明藝指出,“在大數據平台的支持下,目前我國的稅收征收率在全球位居前列,對工薪階層的個稅征收率預估可達90%。”

時值歲末年終,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可以看到,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和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被置頂突出。進入專項附加扣除界面,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等六項可選,并需要填寫詳細的資料。

宮映華介紹,通過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銀行、戶籍、醫療等信息都可以統一彙集,背後涉及的多種數據庫都已被打通。“我們的收入在大數據之下其實是無處遁形的。”

一位北京的在讀研究生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我們現在幫老師做課題的勞務報酬,扣稅情況都可以在個稅App上看得一清二楚。”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張穎彤為化名)

南方周末記者 衛琳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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