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婚姻離不開說性;性,為婚姻的重要訴求表現之一。縱觀人類社會發展的曆史,在人類的性活動方面存在一個很有趣的現象:越是在低級文明社會時期,人類的性觀念越開化、性行為越規範,婚姻也越穩定,而越是到了高度文明社會階段,人類的性觀念反而越禁锢、性行為越無序,婚姻也越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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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薩摩亞男人在長時間離家時,往往會把自己的妻子托付給另外的什麼男人,希望這男人在某一階段來代替自己滿足妻子的性欲望和性需求;在許多部落或種族中,這種通奸行為一般也會得到寬容和默許。但恰恰是這種婚姻外的同一現象,到了高度文明社會的時候,做妻子的背着老公找男人,别說要被社會輿論譴責,恐怕哪個老公也不會批準允許,一旦知道,肯定要把這不守婦道的女人好好修理一頓;更有吓人的,在許多宗教國家裡,女人不守貞潔至今還在以死刑論處。婚姻也是如此,越是在沒有文化的人群中越相對牢固,越是在識文斷字的人那裡越存在變數。過去,聽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時,人們大都不講什麼愛情,可一畝地兩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的,也沒見多少婚姻不美滿不滋潤;而今,講究“愛情是婚姻的基礎”、講究“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了,你開着愛的汽車、住着愛的洋房,而婚姻卻常有問題、屢出毛病、頻告危機。
婚姻到底是咋回事兒呢?要弄清這個問題,首先得從“一夫一妻”這一婚配形式上說起。這一形式,大概最早見于獸類。從遠古及今,動物們大都“模範地”恪守着這一“道德”傳統,很少喜新厭舊、見異思遷、弄出什麼風流越軌的“桃色”事體,所以,很多低等的物種更能團結和睦,絕無同類之間的相互殘暴行為發生。人類畢竟也是動物的一種,或許是從中受到了啟發,于是懷着一種善良而美好的願望,開始虛心地向其它兄弟物種借鑒學習,由此也就進化到了父系社會時期。然而,人類終歸又區别于别的低等動物,顯得十分聰明睿智,這一聰明睿智,便把這一婚配形式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低等動物們所以多少年不變地能夠成為婚姻文明的模範,在于它們一旦婚配,就失去了對異性的吸引力,這種道德約束來自上帝那裡。而人類就不同了,從一進入父系社會開始,在獵取和滿足一個大家庭的日常吃喝之外,就逐漸有了生産資料的剩餘。這些生産資料的剩餘,是人類社會最初的财産反映形式,既然有了财産,那麼必然就影響到了婚姻問題。
女人要生孩子的,就一個家庭來說,能多個三男兩女,在對抗大自然中亦便多了幾分實力。但,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一個女人在一生當中就算讓她可着勁兒來生,所出數量終也有限。怎麼辦呢?這時候的人類婚姻,在保留“一夫一妻制”的同時,又與時俱進地出現了不知在什麼時候婚前性行為成了一種心照不宣的事兒。
象苦苓說的——那種女生躺在床上哭哭啼啼,男生背對她坐在床邊說:“我會對你負責的。”——早成了笑話。
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感慨仍然此起彼伏。
許多男性表示,願意對生命中的第一個女人負責,隻要她堅持,哪怕分手後她再來找他:畢竟,國情對未婚失身的女性,還是不很寬容。
對于這種“責任感”,真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憂呢?為了一時沖動,多少“好孩子”就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選擇繼續無愛的關系。
而成為愛人包袱的那一個,留人留不了心,豈不是更可悲?
因而,有人羨慕日本——在女性婚後,既往不咎,有“洗心革面”的機會。
還有一種普遍現象:很多戀人随着感情升溫到一定程度,無話可談了。這時便借用性愛來升華情感了。
而最令人困惑的是,從此仿佛踏上了一條不歸路,成了例行公事,無言以對了就采取行動。也不管自己需不需要,對方需不需要,結果彼此都誤解認為是對方需要。通常是男方主動的多(不否認有女方的暗示成分),所以常有女性抱怨那一位XXXX而男性覺得有那麼點無辜。
而現代人莫名其妙地一個個心浮氣躁,情感不太穩定。所以别指望,對方因此就珍惜你們的感情了,獻身并不是一個穩固關系的好辦法。也要做個壞打算:沒結婚就把結婚可幹的事做了,還結婚幹嗎?有“責任感”的可能會因為“第一次”而認了。當然,希望大家運氣都好,找到靈肉的統一。
漫漫長路,難道今生就這樣了?也許愛情,你根本就是不相信的,但就真的甘心為性所困嗎?你不覺得人跟動物還是有差别的?你不覺得兩個人之間還有很多事該去做的嗎?
請甜蜜、不甜蜜的愛人們,來到愛情的十字路口時,注意啦:
黃燈,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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