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簽“生子協議”孩子爸失蹤
未婚生子簽“生子協議”孩子爸失蹤 本報訊(記者 崔顔鋒 實習生 胡海賓) 孤身在外的離異女人,卻得到一名建築老闆的垂青,在相處一個月後便珠胎暗結。面對即将誕生的生命,在明知“丈夫”結過婚的情況下,為了給孩子一個幸福的生活環境,竟然簽下一個“生子協議”,誰也沒有想到孩子出生後,2008年9月17日,“丈夫”卻沒有了蹤影。
未婚生子 矛盾開始
31歲的劉玲(化名)老家在遼源市,曾有一段短暫的婚史,來到長春後開了一家小店鋪維持生計。2007年9月,一次偶然的機會,劉玲結識了老家在白山市,現在長春做建築工作、長相英俊的杜軍(化名)。杜軍比劉玲大6歲,兩個人相處了一段時間後迅速墜入愛河。當時劉玲并不知道杜軍的個人情況,她還憧憬着未來美好的生活。
相處一個月後,劉玲發現自己懷孕了,這時,劉玲無意中才知道杜軍已經結婚生子。“那我不就是個二奶嗎!”劉玲一時醒悟,和杜軍争吵起來,但杜軍稱他已經離婚。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懷孕5個月的劉玲又和杜軍争吵起來,吵架的原因是杜軍認為這個孩子不是自己的。劉玲覺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堅持要去醫院做“DNA”親子鑒定。經過幾天的争吵後,杜軍才承認這個還未出世的孩子是自己的。
為了孩子 簽下“生子協議”
為了防止孩子出生後沒有生活保障,雙方都找來了朋友做見證,簽下了一份“生子協議”,孩子出生後由杜軍每個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并負責日常的生活開支。
今年6月,劉玲在醫院生下一個男嬰。孩子滿月時,劉玲和杜軍再次發生争執。劉玲對杜軍的行為有些灰心,于是在撫養費用上開始争執,劉玲提議,希望杜軍能夠一次性支付孩子撫養費20萬元,以後孩子和杜軍沒有任何瓜葛,杜軍稱暫時無錢,讓他考慮一下。
孩子父親失蹤了
9月中旬,就在劉玲打算按照“協議”上的要求要撫養費的時候,杜軍卻失蹤了,她曾去過杜軍在長春的住房,發現杜軍已經将房子過戶到前妻的名下。
“要錢沒錢,要人找不到!”劉玲說,懷孕後她就将店鋪兌了出去,現在靠“老本”維持,家裡已經捉襟見肘。劉玲悔恨自己在感情上太輕率,現在她希望杜軍能夠回來承擔撫養孩子的費用,如果杜軍仍然躲起來,她将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 生父有撫養義務
就劉玲的遭遇,吉林吉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剛說,杜軍作為孩子的生父,即使在不簽寫協議的情況下,也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劉玲和杜軍并沒有辦理結婚手續,作為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因此,女方完全有權利要求杜軍給付撫養費,撫養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内容。如果杜軍拒不履行義務,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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