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錯款起訴後怎麼處理?N海都全媒體記者 楊江參,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轉錯款起訴後怎麼處理?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N海都全媒體記者 楊江參
随着微信、支付寶和手機銀行轉賬等現代化新型支付手段的普及,轉賬越來越便捷,但因此也産生不少轉錯賬的情況,引發不必要的糾紛。那麼,如果群衆不小心轉錯賬,該要怎麼要回來?近日,泉州市泉港法院就利用遠程視頻連線看守所,成功調處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民事案件。
今年7月26日,蔡某因生意需要,原本要通過手機銀行向趙甲轉賬22萬元,但因操作不當,誤把該款轉入趙乙銀行賬戶内。蔡某當即發現轉賬錯誤,但因聯系不上趙乙,導緻無法告知趙乙返還該款,遂以不當得利為由将趙乙訴至泉港法院南埔法庭,請求趙乙返還不當得利款22萬元。
案件受理後,在送達應訴材料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趙乙因刑事犯罪目前尚在某地看守所服刑。考慮到被告的所處實際情況及目前的疫情形勢,經與看守所進行反複溝通,并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承辦法官決定采用遠程視頻的智慧庭審方式開展庭審活動。
庭審過程中,在法官主持下,耐心聽取雙方的訴求和意見,并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緻調解意見:趙乙同意返還不當得利款22萬元。至此,這起不當得利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
法官介紹,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本案中,蔡某由于自己操作失誤導緻其将生意往來款誤轉至趙乙銀行賬戶,該行為并非蔡某真實的意思表示,且雙方也未曾有案涉生意款項往來的合意,可見,趙乙取得該款并無法律上的依據,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其依法應當返還所得不當利益。
法官提醒:廣大群衆在生活中,若發生轉賬錯誤,請及時與對方友好協商;如無對方聯系方式,可通過平台客服協助溝通;若無法通過上述方式挽回損失,應收集保存好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材料,查明核實對方身份;準備好訴訟資料及時到人民法院起訴。
編輯:小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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