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過古代曆史上的封疆大吏,例如節度使、總督、巡撫等等。今天,我們聊聊地位最低的小吏。認真的說,小吏沒有什麼品級,連官員都不算。但是在每個縣的縣城裡,小吏們的地位比官老爺好高,小吏說話可能比知縣還厲害。那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今天,我們就聊聊小吏們的特殊性,這是知縣不具備的。
首先,我們聊聊地方上的各級官員們。在明清時期,地方上的高級官員有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等。總督和巡撫屬于朝廷上的封疆大吏,擁有王命旗牌的特權。總督負責兩三個省的軍務、糧食運輸、河道治理等工作,品級為從一品。由于挂着兵部尚書的頭銜,因此被稱為部堂大人或者制台大人。巡撫是一個省的一把手,負責軍政民糧财等各方面工作,實際權力不遜于總督。
由于挂着都察院副都禦史的頭銜,因此被稱為總憲大人或者中丞大人。至于按察使和布政使,則是負責部分領域的主官。布政使負責人事任命、經濟建設、錢糧征收等等,相當于全省的二把手。按察使負責全省的司法、治安和刑獄工作,相當于公檢法的領導。至于提督和學政,一般不插手地方行政工作。在每個府,則有知府、同知、通判、推官等官員組成。知府大人一般是從四品或者正五品,屬于一個府的一把手主官。古代一個府的管轄區,一般都比現在的地級市大,相當于兩三個地級市。
同知是一個府的二把手,為正五品或者從五品官,地位略低于知府。通判和推官則是下屬,分别是正六品和正七品。請注意,由于知府大人擁有絕對的權力,同知、通判、推官等官員的實際權力并不大。這樣的情況在每個縣同樣存在,按照規定,每個縣設立了正七品知縣、正八品縣丞和正九品主簿。不過,由于知縣大人負責全縣各方面工作,縣丞和主簿基本上淪為了“三不管的搖頭老爺。”從實際權力來說,縣丞和主簿甚至還不如知縣的師爺。
師爺雖然沒有品級,但幫助知縣處理各方面工作,地位非常高。古代的縣城都不算大,基本上都隻有幾千人口,相當于一個比較大的鎮。在縣城裡,對于那些鄉紳和沿街的生意人來說,甯可得罪知縣等官員,也不能得罪辦事的小吏。俗話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知縣下發了各種工作以後,基本上都是由小吏們去完成的。如果得罪了小吏,鄉紳或者商戶們如果想辦什麼手續,小吏不會直接拒絕,但是能用各種辦法推脫,言而總之辦不下來。
在小說《水浒傳》中,宋江的職務是郓城縣的小吏,最多算典吏,也就是小吏們的頭頭,并不是正經的朝廷官員。但是,在郓城縣的一畝三分地上,無論是地方鄉紳,還是沿街的商戶,對宋江都是畢恭畢敬。第一,宋江的家有錢有勢,屬于富二代。第二,宋朝在縣衙工作,而且負責各種工作的實際辦理,根本得罪不起。其實,小吏們都有一個很大的優勢,那就是能夠世襲。按照朝廷吏部的規矩,每個府每個縣的縣衙、府衙内,具體小吏的數量都被固定的,屬于朝廷編制。如果小吏沒有什麼錯誤,知府和知縣不能随便開除。
此外,知府或者知縣沒有增加小吏編制的權力。換句話說,縣衙裡有多少小吏,吏部說的算。小吏們一般都識文斷字,屬于沒有功名的讀書人。由于小吏的崗位能夠世襲,一個家庭擁有小吏這個崗位,可以傳給兒子、孫子,即便沒有直系子孫,還有侄子、外甥等等。除非整個家族絕戶,否則小吏的崗位一直在這個家族。所以說,無論是鄉紳還是商戶,都不願意輕易得罪小吏。
得罪了知縣大人,大不了這幾年小心點,把這一任知縣熬走。因為按照吏部的規矩,為了防止出現地方割據勢力,知縣、知府等地方官,在一個地方最多幹6年。小吏則完全不一樣,雖然權力不大,但一旦得罪了小吏,可能子子孫孫都要頭疼。雖說小吏沒有直接抄家滅門的權力,在辦事的過程中,各種推脫和阻攔,就足夠讓人頭疼了。知縣大人高高在上,不過,各種實際工作還需要小吏們完成,畢竟小吏們都是當地人,熟門熟路。
小吏們鬥不過知縣,但能夠架空知縣。在清朝統治的後期,一位充滿理想化的讀書人,考中了科舉以後,被分配到了四川某個縣擔任知縣。這位知縣大人書生氣十足,受曆代先賢的影響,立志要做一個清官。對小吏們非常苛刻,對小吏們的一系列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結果,小吏們開始聯合推脫,辦理各種公務都不上心,錢糧征收非常不利。結果,這位知縣連續三年的考核成績都是“不稱職。”最後,被吏部降級使用。所以說,小吏們聯合起來,作用還是非常可怕的。
在清朝道光皇帝在位時期,一個官員從京官調任陝西糧道(中級官員),屬于地方上的肥缺之一。由于自己從來沒有當過地方官,對于各種規矩并不清楚。一切全交給了師爺打點,結果,堂堂四品糧道大人上任以後,第一件事竟然是請糧道衙門所有的衙役和小吏們吃飯,按照師爺的話說“老爺需要給下邊人面子。”關于古代曆史上的故事還有很多,作者在以後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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