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記者戴炜亞攝影報道:近日,讓部分居住在南昌市廣場南路恒茂國際華城17棟内的業主們比較鬧心的事情是,物業公司将17棟大堂空間直接出租給他人開超市,而他們認為,這些公共部分權益應該歸業主們共有,物業如此行為是侵犯集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同時,業主也質疑如此擅改超市根本沒有正規手續。究竟其中内情如何,6日,中國江西網(江西手機報)記者前往該小區調查。
未申報手續就擅自施工的出租區域
業主:物業擅自使用公共空間非法獲利
4月5日下午,家住該小區17棟的業主向中國江西網反映,從4月初,該小區物業将17棟大堂的一部分直接出租,将大堂改成超市。
業主表示,該樓為酒店式公寓樓,屬70年産權一般性住宅,樓下大堂應該是所有業主共有的公用部位,現在要改為超市,他們覺得集體利益受到了侵犯,他們也曾物業部門交涉過,業主至少應該可以享受該部分出租的收益權,但沒有任何效果。
6日,記者來到位于恒茂國際華城17棟門前,發現工人正在該酒店公寓樓棟一角安裝招牌,門口用鐵皮圍擋着,當記者上前詢問有無手續時,工人說,他們也是聽老闆說施工,有沒有手續他們不清楚。
物業表示已張貼公共盡到告知義務
物業:為保證運營費用出租已提前告知
6日下午,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南昌恒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城商業管理處項目經理陳小姐表示,該小區也屬于南昌的老牌小區,多年來物業管理費都沒有漲價,目前小區物業管理人工及其他費用卻上漲厲害,他們将大堂西側休息區出租給他人開超市,也是希望借此籌集點費用維持正常的物業運營,該部分收入,業主可集體申請收入公開。
陳經理還表示,為了将該休息區改造成超市,他們從3月8日開始在電梯處張貼了通知和超市效果圖,并公布了電話,一直沒有業主表示異議,之後他們才和超市承租方簽訂合同,但沒想到4月初剛開始施工,就有業主表示反對,這時候合同已經簽訂,他們也不能違反合同。
城管:該項施工未申報手續已被處罰
6日下午,就該超市是否符合規定申報手續一事,記者向南昌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西湖分局反映,負責該小區的丁公路中隊中隊長胡筱兵來到現場後向記者表示,該休閑區改為超市沒有向他們申報行政許可,7日,他們會将處理結果向中國江西網(江西手機報)記者通報。
7日中午,胡筱兵表示,他們已經以違規裝修處罰該超市負責人600元錢,并責令該負責人到到辦證中心辦理裝修手續。但該小區物管部門将公共休息區域改為超市出租,是可以的。至于物業和業主關于該區域的權益分配,應該由他們雙方處理。 對此,律師徐之春表示,樓棟公共區域的處分權益應該按照業主和物業雙方達成的權益分配協議處理,業主對公共部門收益也是有集體分享權的,業主可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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