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體檢一般幾次為宜
專家說,“B超檢查的次數無明确規定,主要是由醫生根據臨床需要來确定。正常情況下,建議孕婦在孕期做四次B超檢查,以便充分觀察胎兒在孕期的生長發育情況。”
懷孕早期做第1次
在停經6周後、12周之前,除了應進行婦科常規檢查之外,還應通過B超檢查以确定宮内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宮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包塊,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可能屬于宮外孕。所以,一般提倡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以明确是否正常妊娠或雙胞胎等。
孕中期做第2次
大約懷孕20-22周時,需要做第二次B超檢查,以便了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這時,胎兒整體及内部結構均能顯示出來,可以診斷胎兒畸形,特别是神經管畸形,如無腦兒、脊柱裂、明顯的腦積水、腦脊膜膨出等;有些内髒畸形也可以診斷出來,如内髒外翻、内髒膨出、胸水及腹水、巨大膀胱、腎積水、多囊腎、胃腸道閉鎖、四肢短小畸形、聯體畸形、寄生胎、無心無頭畸形等。而彩色B超還能診斷心髒及大血管畸形。
專家表示,如果胎兒出現畸形,此時中止妊娠 (需根據産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是比較适宜的。
大約懷孕28-32周時,需要做第三次B超檢查
懷孕28周—32周,做第三次B超檢查,此時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明确胎兒的胎位,從而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主要起到調整胎位的作用。
懷孕晚期做第四次
在38周以後到預産期前做第四次B超,可以明确羊水的量和胎盤的功能,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如果有羊水過少,胎盤鈣化,胎兒臍帶繞頸,就需要結合臨床再考慮是否繼續妊娠。
專家強調,B超的主要作用在于減少圍産期新生兒死亡率,保證優生優育,每個懷孕婦女都應該科學對待B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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