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現在生活壓力的加大,有很多人都出現了強迫症,有的比較明顯,而有的隻是有強迫意識,比如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手髒,反複不斷地洗手,強迫症的表現有多種多樣,強迫回憶,強迫反複,強迫疑慮等等,凡是出現強迫症,對患者的生活以及工作都有很大的影響,那麼強迫症應該怎麼治療呢?
治療強迫症的藥物:
治療強迫症主要是選用一些抗抑郁的藥物,但在用法和用量上與治療抑郁症略有不同。氯米帕明是比較經典的治療強迫症藥物,常用劑量 150~300mg/d,分2次服,一般2~3周開始顯效。一定要從小劑量開始,4~6周左右無效者可考慮改用或合用其他藥物,治療時間不宜短于6個月,部分患者需長期用藥。由于氯米帕明副作用比較大,目前臨床上有更加安全的藥物可以選擇,故一般不作為首選治療藥物。前首選用于治療強迫症包括有氟西汀、帕羅西汀、氟伏沙明或舍曲林等,效果基本與氯米帕明相當,且副作用較少。此外,對伴有嚴重焦慮情緒者可合并苯二氮卓類藥物;對難治性強迫症,可合用卡巴咪嗪 (卡馬西平)或丙戊酸鈉等心境穩定劑或小劑量抗精神病藥物,可能會取得一定療效。
藥物一般需要服用時長:
強迫症是一種慢性波動性的精神疾病,而且比較容易複發。所以藥物治療的時間比較長,病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通常情況下,一個完整的療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急性期治療階段:
一般病人前來就診,症狀往往比較嚴重,這時就屬于疾病的急性期。由于從開始服藥到初顯療效通常需要1~3周的時間,所以病人一定不要着急,在此期間嚴格按照醫囑服藥。如果用藥治療6~8周仍不見療效,可改用同類另一種藥物或作用機制不同的另一類藥物治療。
2、鞏固期治療
當治療進行了4~8周左右的時間以後,病人的症狀出現緩解或消失時,醫生仍然會要求病人繼續服藥治療。這時候服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症狀反複,稱為鞏固期治療。一般該期至少維持4~6個月,在此期間患者病情還未完全穩定,輕易停止藥物治療造成病情反複的風險較大。
3.維持期治療
在結束了鞏固期治療以後便進入了維持治療階段。其目的還是為了防止症狀複發。維持治療結束後,病情穩定,可逐步終止治療,但應密切監測複發的早期征象,一旦發現有複發的早期征象,迅速恢複原有治療。有關維持治療的時間意見不一。請參考專科醫生的意見。
強迫治療期間多數都是采用藥物進行治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強迫症治療的療程較長,在病情穩定期間要繼續鞏固治療,并且這種病經常容易複發,所以在治療的時候,最好聽取醫生的建議,不要出現緩解就斷藥,輕易停止用藥很容易導緻反反複複,最好徹底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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