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闫冬)近日,COSTA咖啡關聯企業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東方路二店新增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該店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3.6萬元。
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銷售咖啡等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滬市監浦處〔2022〕152021002883号披露,經查,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東方路二店作為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案發,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租借浦東新區東方路2000号4幢一樓A區經營場所,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經營一家名為“COSTA COFFEE”的咖啡店,銷售咖啡飲品及糕點。經核查,該店無證經營期間營業收入為9201.12元,剩餘未售出糕點及未制作原料的成本價格為486元,故本案貨值金額為9687.12元,違法所得為9201.12元。案發後,該店主動銷毀剩餘未售出糕點及未制作原料,關店停止經營活動,積極改正違法行為。
截圖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東方路二店上述行為構成未經許可從事小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未辦理臨時備案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的規定,對該店罰款3.6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9201.12元。
此前曾因未經變更登記許可類别擅自賣面包等被罰5萬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這并不是該店第一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早在2018年,該店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經查,悅達咖世家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方路二店自2016年2月5日,取得了編号為滬餐證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類别為飲品店。該店于2017年6月下旬開始至2017年9月7日案發,未經變更登記許可類别,擅自将大包裝4個品種的牛角包、扁桃仁牛角包、巧克力酥卷、德式香腸卷面包、糕點拆零對外銷售。該店自述拆零銷售面包、糕點因經營期時間短,對拆零面包、糕點的進貨銷售未做記錄,故違法所得無法計算,貨值金額按不足一萬元認定。案發當天當事人根據我們檢查要求,當場下架上述拆零銷售的面包、糕點,并于2017年9月26日取得了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增加了經營範圍,存在整改情節。
截圖來源:COSTA咖啡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東方路二店成立于2013年5月,負責人為陳伯仲。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冊資本72632.1698萬元。法定代表人歐陽慶球。前者為後者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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