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大學生被舍友侮辱三年”的帖子在微博熱傳。
7月5日,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一女生王某在微博爆料,稱自己被舍友汪某偷拍裸照、傳播、偷竊物品,欺淩時間長達三年。
今年3月11日兩人因小事發生争吵并引起互毆,雙方均受傷。5月經派出所成功調解後,7月5日王某繼續在微博公開指責班主任3月事發後調解不力,次日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公開表示“裸照”和“偷竊”事件不屬實,就糾紛一事已調解40多次。
老師:“裸照”隻是穿着睡衣的照片
裸照被拍,物品被竊,欺淩三年,班主任處事不公……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女生王某于7月5日在微博@angyue2015 上激動地陳述自己在校期間與舍友汪某的矛盾。帖子控訴了汪某不僅故意拍攝她的裸照,還偷竊财物。
南都記者聯系上該校的黨群工作部一位老師,他參與了此次糾紛的調解過程。
他表示,王某所說的“裸照”隻是她穿着睡衣的照片,而“盜竊”行為則是指汪某将王的洗浴用品扔進馬桶,不能說是“盜竊”。
王某在帖子中稱汪還将“裸照”發給了王的男友,并出示了相關的QQ聊天記錄,記者看到聊天記錄中的兩張照片屬于過期失效狀态,看不到内容。
與此同時,就王某為什麼在7月5日重提此事,該老師稱,是跟學生的主觀心态有關,不予猜測。
關于王某指責班主任張某“調解不力”的情況,這位老師則表示,3月事發之後,由于雙方在調解過程中多次難以達成統一,一共調解了40多次才成功,“不能稱‘不作為’”,也沒有偏頗一說。
南都記者在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的官網上看到,張老師于2016年12月19日在該校舉行的第一屆輔導員職業能力大賽決賽獲得三等獎。
老師:帖子内容均是不實消息
截止至發稿時,王某所發的帖子閱讀量已經接近一百萬,文中她還寫到今年3月發生互毆時,自己的身體還有其他傷害,“咬掉左手指甲,造成拇指萎縮,指尖部分沒有感覺”、“抓破左胸副乳頭,造成感染,手術切除,下體會陰部抓傷”。
7月6日,廣西文理行健文理學院官方微博發表公告,其中包含了兩張蓋有印章的《南甯市公安局西大派出所治安調解協議書》,落款時間為5月26日。
南都記者看到協議書描述兩人情況為:雙方争吵引起互毆,造成王某左手拇指、手臂輕微傷,汪某大腿内側皮外傷。協議書上并無王某左胸、下體受傷的記錄。南都記者發現王某在帖子中也隻上傳了左手拇指受傷的圖片,沒有上傳左胸和下體的圖片。
南都記者聯系上在一線處理該事件的劉小夢老師,她從三月事發開始就一直跟進。她表示,今天早上她與王某本人就發帖一事進行溝通。劉小夢認為帖子内容均是不實消息,對班主任張某以及汪某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劉小夢還記得早上王某的态度,“她說自己認為是事實的東西就要說出來,也不會做任何的澄清。”
劉小夢還了解到,兩位學生之所以起沖突,是因為汪某在那天早上起床的時候,打開了台燈妨礙到了王某休息。劉小夢說,沖突爆發後,二人扭打起來,汪某将王某的左手拇指甲咬裂了,王去醫院治療的時候醫生表示整個指甲保不住,隻能取下。
劉小夢表示,在5月份警方成功調解以及之後的時間裡,王某并沒有說過帖子中所提到的左胸和下體受傷,也從未提交相關的受傷證據。
記者還留意到,該調解的協議結果為:汪某向王某賠禮道歉,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一次性賠償共七千元整人民币。汪某履行賠償責任後,王某不能在(再)追究汪某的其他法律責任。
知情人:發帖學生正在整理材料 将繼續聯系媒體
有媒體報道稱,王某發帖的原因在于:一、王某不滿意7000元的賠償金額(原本要求的是3萬元);二、王某不滿意汪某沒有道歉書的書面形式。
關于7000元的金額,劉小夢認為,雙方都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協調金額不滿意,應該在五月份警方調解的時候彼此講清楚,而不是發帖捏造事實和攻擊他人。
劉小夢表示,打架事發的第二天,經老師調解,王某和汪某就有過一次面對面的機會,當時汪某已經向王某道歉。五月份,在警方調解之後,汪某也根據協議書上的要求,對王某進行了賠禮道歉,賠償了7000元的金額。之後,班級還組織了一次班會,班會期間特别安排了一個道歉環節。“王某對這個道歉方式是接受的。”劉小夢說。
南都記者在微博上私信當事人王某,信息顯示“已讀”狀态,采訪請求沒有得到回複。一位知情人透露,王某正在整理材料,表示會繼續聯系媒體,“隻言片語不好,大家也受影響”。
南都記者 嵇石 實習生 蘇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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